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10月9日,農業部官方網站公布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農業部獸醫局發布的《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抗生素、抗寄生蟲藥、解熱鎮痛藥等臨床獸醫常規用藥,在《辦法》施行后,如果不持有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箋將不能購買和使用這些藥物。
根據《辦法》第二條,獸用處方藥須持有獸醫開具的處方箋才能購買和使用,《辦法》第八條規定獸醫處方箋由依法注冊的執業獸醫按照其注冊的執業范圍開具。據記者采訪了解,大部分的獸藥經銷(商)企業都不是單純經銷獸藥,他們還為養殖者提供獸醫診療服務。而現在養殖戶通常是“誰看病就從誰那抓藥,誰能把病看好就信誰,一般不會去關注對方是否具備執業獸醫資格。”《辦法》施行后,養殖戶要取得執業獸醫師的處方箋后才能購買和使用處方藥,所以沒有配備執業獸醫的獸藥經銷(商)企業將不能向養殖戶開具和銷售處方藥。
有行業人士認為,《辦法》的施行必然會讓執業獸醫師變得緊俏,執業獸醫師身價提高,從而推進正在施行的執業獸醫考試制度。但是,對于執業(助理)獸醫師的能力仍然是各方質疑的焦點。“真正的獸醫是干出來的,不是考出來的。”山東壽光雞寶寶肉雞養殖專業合作社總經理趙德峰認為,目前考到執業獸醫(助理)師資格的很多都是缺乏獸醫實踐剛畢業的學生,這些人雖然有開具處方箋的權利,卻并不具備從事動物診療的能力。
有些獸藥經營店主打“獸藥超市”概念,采取開架自選方式擺賣產品,養殖者可以隨意選購獸藥產品。針對這種情況,《辦法》第六條規定,要求獸用處方藥、獸用非處方藥分開擺放,處方藥不得放入自選區。長春萬達獸藥集團(獸藥經銷企業)總經理楊俊青告訴記者,他們目前已經配備了多名執業獸醫師,會按照《辦法》要求,整改店面,張貼“獸用處方藥必須憑獸醫處方購買”的提示語,經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箋后銷售處方藥。記者還了解到,《辦法》規定獸藥經營者在出售獸藥之前要對獸醫處方箋進行查驗,并且單獨建立獸用處方藥的購銷記錄。
另據記者了解,很多大型養殖(場)企業都直接從獸藥生產企業購買和使用獸藥產品,《辦法》的出臺將會讓這種情況得到制止。對于《辦法》施行后沒有配備執業獸醫的養殖(場)企業,不能再直接購買和使用處方藥,在其養殖動物的疾病診療過程中,必須經執業獸醫師診斷后,開具處方處方箋,才能購買和使用處方藥。
另外,《辦法》對獸藥產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包裝做了詳細規定,重點突出了“獸用(非)處方藥”字樣。《辦法》施行后,所有的包材、說明書和標簽都要重新印刷。遼寧威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鐵軍告訴記者,目前每家生產獸藥企業在這方面的庫存平均10萬元左右,全國有數千家獸藥企業,這將是一筆很大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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