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施食品召回制之后,福建省近日首次召回不合格食品。福鼎兩家企業日前對銷往福州、泉州等地的215包不合格即食海蜇進行了召回。9月25日,質監部門銷毀了這些海蜇。
9月13日,省質監局對海蜇產品進行質量抽查,發現福鼎市桐城徐壽水產制品廠、東榮水產制品廠生產的即食海蜇添加防腐劑超標。經查,徐壽水產制品廠4月2日生產的即食海蜇共60箱(每箱30包)銷往莆田涵江批發市場,7月17日生產的20箱銷往福鼎市中心市場;東榮水產制品廠3月13日生產的30箱海蜇產品銷往泉州市捷龍購物廣場有限公司;7月18日生產的60箱銷往福州旺家香貿易公司。
福鼎市質監局立即向上述兩家企業發出停產整頓和緊急召回不合格產品通知書。在質監部門監督下,兩企業分別主動召回海蜇產品215包,其中徐壽水產制品廠的召回95包,東榮水產制品廠的召回120包。
據悉,此次廠家召回的主要是批發商手中的存貨,對于已銷售的產品,將通過批發商張貼告示等方式召回。
質監部門對徐壽水產制品廠處以罰款11440元,并沒收其違法所得920元;對東榮水產制品廠處以罰款10080元,沒收其違法所得900元。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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