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30日~31日,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編制組在山東煙臺召開第一次會議,正式啟動了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編制工作。
會上宣讀了規劃編制組成員名單,認真學習了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關于海島工作的重要批示,國家海洋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務院研究室、國家測繪局、總參謀部、海軍及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廳(局)的近30名領導、專家和學者就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大綱進行了深入討論,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專程到山東省長島縣對南北長山島、高山島和猴嘰島進行了調研、考察。
近年來,隨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海島作為海陸兼備的國家疆土,其戰略地位日益凸顯,經濟作用明顯,已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我國是海洋的大國,島嶼眾多。這些海島資源豐富,區位特殊,不僅是我國海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托,同時對于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國防安全具有重大意義。但由于種種原因,當前我國的海島工作還比較薄弱,存在著開發無序、監管不力的狀況。制定相應規劃加強對海島保護與開發工作已刻不容緩。據了解,這也是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上對海島保護、開發與利用進行全面的規劃與部署,它必將對全國海島的管理、保護與開發工作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作為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首個總體戰略,本次規劃的基準年為2006年,規劃期為2015年,展望到2020年。規劃的主要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海島整體保護為主線,按照統籌規劃、分類管理;保護為主,持續發展;因島制宜,適度開發等原則,處理好海島經濟建設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國家主權與安全維護的關系。爭取用10年時間,使海島地區的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垃圾及污水處理妥善解決,全面改善和提高海島生活、生產及投資環境。到21世紀20年代,將我國海島地區建成經濟發達、社會繁榮、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海上明珠。
據介紹,此次規劃還將以海島資源屬性和社會屬性為基礎,按照海島的戰略選擇與區位重要度、生態脆弱性、交通可達性、可利用水資源及生態重要性等條件,從保護的角度考慮,與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相銜接,將海島功能劃分為禁止開發類、限制開發類、優化開發類、重點開發類。
目前,規劃編制組正努力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加緊工作,力爭在2007年10月首先完成《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大綱》;在2008年6月前,完成規劃編制及相關圖集的繪制工作。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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