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遼寧日報)10月15日,遼寧省工商局出臺農村集市食品經營規范,從現在起,村民“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和食品也要實行準入制,并憑證經營,從而確保農村集市的農產品和食品安全。
據悉,此次出臺的規范要求,農村集市上銷售的農產品和食品要實行分行分類管理,劃定專門的食品經營區域,并具體劃分為鮮(凍)禽畜肉類、鮮(凍)水產品類、熟肉制品類、醬腌菜類、面包糕點類、初級農產品等若干攤區。銷售裸裝、散裝食品必須配備防蠅、防塵設施,并使用食品夾。同時,集市要實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置食品安全公告板,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名單等信息。
村民“自產自銷”的初級農產品,如蔬菜、水果、禽蛋等,攜帶身份證直接入集經營。村民應時、應季、應節制作的特色食品,如熟玉米、灶糖、粽子、年糕、黏豆包等,應攜帶身份證經營,并主動到集市內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所在處登記姓名、住址、食品種類、制作日期和數量等。長期從事流動經營的經營者,經營鮮肉、熟肉制品、水產品、干調制品的,現場加工制作食品的,在依法取得證照同時,要佩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作的,標有經營者姓名、證照號、主要流動經營區域的胸卡,實行亮證經營。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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