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水產養殖的集約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水產養殖中病害常有發生。魚病的發生不僅影響了養殖品種的品質,還制約了養殖的產量和效益。
在防治魚病過程中經常遇到看似一種“簡單”的病癥,但在實際治療過程中卻發現哪怕窮盡了各種辦法,浪費了大量的錢財和時間及精力,卻還是總得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造成了大量的損失。
當然,有些魚病本身頑固當然不好治愈,但有一些魚病造成久治不愈多是人為因素促成,須加以重視和克服。
一、魚病的誤判
比如引起爛鰓病的原因有很多種,常見的有四類:
(爛鰓病)
1、寄生蟲引起的爛鰓病(如指環蟲,車輪蟲,杯體蟲等)。
2、細菌性爛鰓。
3、其他疾病繼發感染引起的爛鰓癥狀(如腸炎病、營養不良引起的爛鰓)。
4、其他其它因素引起的爛鰓癥狀(如水質惡化引起的爛鰓)等。
(細菌性爛鰓病)
(寄生蟲引起的爛鰓病)
如果不能對病因做出準確的判斷,僅憑病魚鰓部表現出的腐爛癥狀就簡單診斷為細菌性爛鰓,有可能就很難達到滿意的治療效果,這是魚病久治不愈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
二、病情主次不分
現在的很多種疾病,單一病癥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幾種病癥混雜在一起,但一般都是以一種或兩種疾病為主,其他表現出來的疾病癥狀大多都是因為主要疾病的繼發感染引起的,比如指環蟲病、錨頭鳋病往往伴隨著細菌性爛鰓病,草魚“三病”往往同時發生等。
如果治療的先后順序,側重點產生偏頗,都會造成疾病的蔓延。多表現在一用藥死亡量就下降,藥一停死亡量就上升,反反復復,疾病總是難見好轉。
所以,在治療過程中一定要分清主次,先治療主要疾病,后治療次要疾病,對其中比較嚴重的疾病得到基本控制后,再針對其余的魚病用藥。
三、 藥物選擇不當
當前市場上魚用藥物種類繁多,僅就治療細菌性爛鰓病為例,就有氯制劑、二氯制劑、三氯制劑、二氧化氯、季銨鹽類等等。
各個廠家生產的藥物品種就更是五花八門。廠家往往給新藥冠上一種神乎其神的名字,標簽上介紹應用范圍特別廣,效果特別好,幾乎包治百病。
有些所謂的"新特藥"僅僅是換了個名字,藥物成分還是沒有什么大的變化。建議最好選擇自己熟悉和對藥物成分了解的藥物;對于比較新穎的養殖品種的用藥或者自己不了解的新特藥,多向有關人員詢問,必要的情況下可先實驗性治療進行嘗試。
四、藥物濃度不足
藥物濃度偏低,病原也容易產生耐藥性(并非只有高濃度才產生耐藥性),沉于水體的蟲卵更得不到徹底的殺滅,容易重復感染造成久治不愈。
凡藥物都有一定的作用濃度,藥物說明書上的用量往往是在一般理化條件下的推薦用量(多是低劑量),不能死板套用。
用藥時要根據養殖魚類、養殖條件(如有機質,水溫等)和養殖方式等進行調整,個別情況下調整的范圍還比較大。
如果長時間采用低的治療濃度,僅能對致病菌起到抑制作用,達不到殺滅的效果,變相的讓細菌、寄生蟲等病原對藥物有了一定程度的適應,造成了耐藥性。
五、用藥療程不夠
用藥療程不夠,容易造成致病菌得不到徹底的殺滅,會反復感染魚體,最終產生耐藥性。
很多疾病從用藥治療到治愈都有一個過程,一般都需要一個療程或更長一段時間的連續用藥。
如果在病情稍有穩定后就停止用藥是不能保證病不反復的,因此,用藥后發現死魚減少或停止,還應該繼續用藥以確保療效,否則,病原菌就有可能在含有較低藥物濃度的機體內頑強生長、繁殖,逐步產生耐藥性,甚至發生變異。
六、輕易更換藥物
在魚病治療中有一種情況,用藥后發現死魚沒有停止甚至反而增多,出現這種狀況除了是因"認錯病"形成的之外,其主因多為"是藥三分毒"之故。
大部分藥物在殺滅病原的同時,對魚體都有或多或少的刺激性作用,一些癥狀嚴重,瀕于死亡的病魚或者有個別魚兒已經虛弱本身就該淘汰,(見"正確認識水產養殖生產中的淘汰死亡"文),在用藥后可能還加速了它的死亡過程,很多人看到這種情況即認為所用藥物沒有治療效果,一種藥還沒有見效,馬上又換另一種藥,其結果是魚病沒治好,成本又增加了不少。
因此,頻繁換藥,也會導致魚病久治不愈。
七、抗藥性的影響
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或高劑量施藥治療魚病,病原體容易產生耐藥性,哪怕是特效藥亦如此。
平常在用藥時,有些人的藥物劑量往往超出正常的一半及以上,導致魚類的抗藥性和藥物殘留問題越來越嚴重。
長期使用一種藥物防治魚病開始效果會很好,但是時間長了以后藥效往往會減弱,這是因為病原體對藥物產生了抵抗力,即耐藥性。
因此,要不定期的更換藥物的品種(成分)進行交替使用,但要注意的是:有時換了個品牌的藥物,但是藥物主要成分還是一樣,應該是采用不同的藥物成分,方可避免抗藥性的出現。
總之,水產養殖重在“防患未然”而不是“亡羊補牢”。病害防治一定要以“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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