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按照“依法興漁,強化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服務漁業、服務漁民”的宗旨,全面加強漁船漁港監督管理,全市漁業生產秩序進一步規范。
一是堅持把監督檢查、海事處理和集中塢修相結合,嚴把漁船船名號審批關、漁船檢驗受理關和捕撈許可審核發證關,認真抓好漁船監管和捕撈許可管理。
二是進一步規范漁船檢驗工作程序,在全市范圍內啟用了漁船年審標志和漁船違規標志,建立了漁政、船檢、漁港監督聯合會審機制,有效阻止了漏審、偏審、逃審現象,2007年共年審漁船5606艘,合計20多萬馬力,收繳普通漁業資源費489萬元,漁船年審率達到100%。
三是加強了漁船修造企業監督管理,建立了漁船修造廠定期巡查制度,幫助船廠健全管理體系和報檢單制度,全面提高船舶修造質量。不斷強化漁港監督檢查職能,認真抓好漁船進出港簽證,2007年檢查漁船8000多艘次,查處各類違規漁船738艘,登船簽證率達90%以上,督促配備安全設備2400多件。
四是組織開展了漁港普查工作,對全市所屬漁港、碼頭、漁船停泊點進行了全面普查登記,共計普查漁港、碼頭、漁船停泊點94處,初步摸清了漁港現狀和底數,為加強漁業港口管理提供了基礎依據。加強對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的管理,對全市16家企業鮭魚原料的進口、運輸、加工及成品出口等過程實施了監督檢查。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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