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局資源環保消息: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8年第6號(總第119號)批準發布了《漁業污染事故經濟損失計算方法》國家標準(以下簡稱《計算方法》)。該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薦性國家標準,編號為GB/T21678-2008,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計算方法》的發布對于科學評估漁業水域污染事故造成的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者損失,維護漁民利益和國家漁業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漁業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近年來我國每年漁業水域污染事故發生次數都在1000次以上,頻繁發生的漁業污染事故對漁業生產、水生生物資源及水域生態環境等造成了嚴重損害。為科學合理的評估漁業污染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最大限度地維護漁民利益和國家漁業權益,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聯合有關專家在大量科學研究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計算方法》。《計算方法》規定了漁業污染事故的定義、漁業資源損失量評估方法、漁業污染事故經濟損失評估等方面內容。
《計算方法》的制定和頒布實施,是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的重要體現,為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漁政機構依據職責開展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也為有關漁業污染事故調查鑒定資質單位進行經濟損失評估提供了科學的計算方法。
據悉,農業部漁業局將結合漁業污染事故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組織開展《計算方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推動提高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和漁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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