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佛山日報:保險人士稱,農產品風險太大,銀行基本上不會接受以此作為抵押而放款
本報訊 記者王洪軍報道:記者近日走訪發現,在凍災中受影響的養殖戶損失慘重,寄望動產抵押“救贖”。商業銀行因風險過大不愿放貸。保險人士建言引入政府擔保,或可消除銀行顧慮。
羅非魚抵押可貸款
“羅非魚也行,而且還是五個月后的?”當被告知用羅非魚也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用于養殖時,南海里水建星村村民湯健彪既感到難以置信,又很興奮。他告訴記者,身邊不少養殖戶損失了兩三百萬元。如果沒有足夠資金投入,有人得無奈放棄養魚。
不過根據去年實施的《物權法》,以及工商部門對動產抵押登記的主體范圍變化,“受傷”魚農可能借助信貸資金“東山再起”。據市工商局人士介紹,動產抵押由從前的企業擴大到個體工商戶和農戶,農戶也可“以現有的或將有的全部財產(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抵押,向信貸部門申請貸款,如將已有的蔬菜、水果等。
遭遇操作難題
另外幾個與湯健彪一樣受凍災重創的魚農到銀行咨詢,卻被告知無此信貸種類。昨天,記者就此類貸款,咨詢深圳發展銀行信貸員,以及其他幾個銀行信貸人士,他們均表示,從來沒有聽過自己所在銀行開辦這種抵押貸款。可根據省工商局[2008]28號文件規定,辦理將有抵押物登記的,除企業、個體工商戶外,還包括農業生產經營者主要指農村承包經營戶,或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的人。
“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信貸人士說,但像蔬菜、水果以及羅非魚這種動產抵押物,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幾乎不能接受。“5個月后將有的一批鋼材,或其他機器設備還行,因為這些動產,銀行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判斷它的價值。可羅非魚5個月后的價格如何?期間會否因天氣變化、水質變化等,出現風險?”該人士說,將有的農產品風險太大,銀行基本上不會接受以此作為抵押而放款。
引入政府擔保
“如在其中引入政府擔保,銀行或許會開辦這項業務。”禪城區一家擔保公司人士舉例說,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順德區目前設立了總額5000萬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由該基金為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提供擔保。他認為,在農戶將有的農產品抵押貸款時,這種模式同樣有借鑒意義。起碼可在短期,小范圍內運用這種模式,使受凍災重創的佛山水產養殖業恢復元氣。據市農業局統計,全市魚塘受災面積13.2萬畝,凍死塘魚2.26萬噸,直接經濟損失2.15億元,為近10年來最慘重損失。
單純由農戶以農產品,尤其是將有的農產品抵押,銀行不肯接受。上述擔保人士建言,可由政府出資,設立擔保基金,由擔保基金為農戶獲得貸款提供擔保。“既有抵押物,又有擔保。”該人士認為,在雙重“保險”下,銀行或許會貸款給以羅非魚作抵押養殖戶等農民。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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