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今年1月1日起,美國開始實施《2004年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規》(下稱《法規》)。根據《法規》,糖果、糕點、酒等其他產品如果成分中含有《法規》中所列的8種物質都需要執行新標簽規定。據悉,南海出口美國的農產品和食品中,急凍魚類占了絕大部分,而魚類不需要執行新標簽規定。
標簽須標明8種過敏源
該法規要求所有在美銷售并受《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監管的包裝食品(包括國產和進口的,但不包括美國農業部管轄的肉制品、禽肉制品和蛋制品),必須符合《法規》中有關的食品過敏標注要求。
根據《法規》,標簽必須清楚列明,食品成份是否含有任何源自8種主要致敏食物的蛋白質,包括牛奶、蛋、魚(如鱸魚、鰈魚或真鱈)、甲殼動物(蟹、龍蝦或蝦)、樹堅果類(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花生、小麥、大豆。對于魚類、甲殼貝類、樹堅果3類食品必須標注具體的食品名稱。
據南海檢驗檢疫局介紹,今年到現在南海出口美國的農產品和食品中有可能要遵守新規則的有7批,包括凍裹粉蝦、糕點、冰糖,如果產品的成分中有含《法規》中所列的8種物質就需要執行新標簽規定。
今年元旦前的產品不強制執行
2005年南海地區出口美國的農產品和食品批次約為540批,貨值約1724萬美元,種類主要有急凍的魚類(主要是羅非魚)、糖果、糕點、酒類等。
除了魚類以外,如果是2006年1月1日前的產品,則不做有關強制標注過敏源要求,初級農產品如在自然狀態下的新鮮蔬菜和水果不受《法規》約束。
什么產品才稱得上初級農產品如在自然狀態下的新鮮蔬菜和水果呢?南海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具體是指沒有經過加工制作的產品。
另外,相關文件只是采用了“2006年1月1日前的產品”的說法,沒有具體說明2006年1月1日是指生產日期、簽約日期、出貨日期還是其它。檢驗檢疫人員表示將會進一步了解《法規》,再向出口企業宣傳。
違規食品將被扣留
據了解,違反新標簽規定的公司及其管理層,可遭受民事制裁或被判刑事處罰,或兩者并罰。有關食品將進行扣留。如果食品含有未經申報的致敏源,美國FDA(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可能會要求產品召回。南海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表示,暫時不清楚處罰力度。
執行《法規》的企業只需在產品標簽增加說明就可以,并不需要辦理登記等其它手續。南海檢驗檢疫人員提醒有關食品生產企業,應注意檢查申報產品是否含有上述食品過敏源物質,如有則應在標簽中標明。不要貪圖方便而違反《法規》,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雖然《法規》對數以百萬計深受食品過敏困擾的美國消費者而言不啻為一大福音。不過,美國的專家指出新法也有令人困惑之處。根據規定,新法只規定在食品說明標識中必須標明所有可能導致過敏的成分,哪怕就算僅含微量過敏源,廠家也得將其標示出來,但并未規定要標明過敏源在食品中的具體含量,因而消費者可能無法知道過敏源的含量是否足以引發過敏反應。
編輯: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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