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最近,英國食品標準局在英國市場出售的鮭魚體內檢出了被禁用的“孔雀石綠”成分,歐洲為此發出了繼‘蘇丹紅1號’之后又一食品安全警報,孔雀石綠也因此引起了各國的廣泛關注。近來,國內有關媒體就我國水產養殖業使用孔雀石綠的現狀進行了調查,發現盡管我國明文規定在水產養殖業中禁止使用孔雀石綠,但實際上不少地方仍在普遍使用。這條消息著實令食魚者驚恐不安。那么,什么是孔雀石綠?它對人體健康究竟有多大危害呢?
一、孔雀石綠及其危害
據專家介紹,孔雀石綠又名堿性綠、嚴基塊綠、孔雀綠,它是一種合成的三芳基甲烷化學物質,易溶于水和乙醇,為深綠色結晶狀固體,因外觀顏色呈孔雀石綠而得名。其既是工業性染料,又是一種殺真菌劑,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曾經采用孔雀石綠殺滅魚類體內外寄生蟲和魚卵中的霉菌,對魚類水霉病、原蟲病等的控制非常有效,因此,長期以來孔雀石綠在水產養殖業中的使用極為普遍;在紡織工業中,孔雀石綠還被廣泛用作絲綢、羊毛、皮革和紙張的染料等。
但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科學研究表明,孔雀石綠進入人類或動物機體后,可以通過生物轉化,還原代謝成脂溶性的無色孔雀石綠。由于這種物質具有高毒素、高殘留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副作用,并能在魚體內長時間殘留,人食用這些魚類后會嚴重威脅身體健康。
美國國家毒理學研究中心研究發現,給予小鼠無色孔雀石綠104周,其肝臟腫瘤明顯增加。試驗還發現,孔雀石綠能引起動物肝、腎、心臟、脾、肺、眼睛、皮膚等臟器和組織中毒。鑒于孔雀石綠的危害性,目前許多國家都將孔雀石綠列為水產養殖禁用藥物。
如加拿大于1992年就禁止其作為漁場殺菌劑;美國規定在食用水產品中禁止檢出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歐盟于2002年6月頒布法令禁止在漁場中使用孔雀石綠。我國于2002年5月也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嚴禁使用。
二、孔雀石綠為何屢禁不止
據調查發現,盡管我國明文規定在水產養殖業中禁止使用孔雀石綠,但由于孔雀石綠使用方便,效果明顯,實際上不少地方在水產養殖業和水產品販運中,仍在普遍使用孔雀石綠。有關部門的檢測表明,目前有些地區市場上的甲魚、鰻魚制品中均可檢出孔雀石綠。這一切都表明:消費者吃的水產品有不少是經過孔雀石綠處理的。
據披露,魚從魚塘到當地水產品批發市場,再到外地水產品批發市場,要經過多次裝卸和碰撞,容易使魚鱗脫落。掉鱗后會引起魚體霉爛,魚很快因此死亡。為了延長魚類的生存時間,不少販運商在運輸前都要用孔雀石綠溶液對車廂進行消毒,而且不少儲放活魚的魚池也采用這種消毒方式。同時,一些酒店為了延長魚的存活時間,也投放孔雀石綠進行消毒。而且,使用孔雀石綠消毒后的魚即使死亡后顏色也較為鮮亮,消費者很難從外表看出是死魚。
專家指出,導致孔雀石綠被大范圍使用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一些養殖戶、魚販貪圖其價格便宜,受利益驅動才冒險偷偷使用;二是在治療魚類水霉病方面目前可供選擇的高效藥物還很有限。
三、嚴查孔雀石綠,保證食魚安全
目前,國際上對進口水產制品實施孔雀石綠項目檢測已成慣例,為保證消費者食魚安全,維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聲譽,避免造成退貨損失,國家農業部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內要進一步加強對孔雀石綠的監督檢測,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漁藥行為的力度,從源頭上阻截孔雀石綠,堅決控制其非法使用;同時,要加緊研制無毒高效的準用漁藥。在談到對孔雀石綠等國家法令禁止使用的藥物作殘留檢測,有關專家表示,在食品領域對于國家法令禁用的藥物作殘留檢測,只需做出有還是沒有這種違禁藥物的結論就足夠了。如果有,不管含量多少都不能吃。目前,既然已發現魚類等水產品中有人在非法使用孔雀石綠,就應該從嚴從快進行監測和打擊,確保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據悉,近年來國際上已經開發出一些比較安全的孔雀石綠替代品作為漁場殺蟲和殺菌劑,如溴硝丙二醇、二氧化氯、氫過氧化物等,其殺蟲、殺菌效果可與孔雀石綠相媲美,且相對安全。因此,養殖業從業者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在生產中禁止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這既能確保魚類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又是其產品暢銷國外市場的必然選擇。
編輯:鄧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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