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石獅日報資訊:記者從檢驗檢疫部門獲悉,歐洲理事會近期通過一項打擊非法捕魚的法律,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海洋捕撈產品實行“合法性”認證,將海洋捕撈產品出口到歐盟27國市場的國家必須為其產品出具合法捕撈證書;沒有出口國主管部門出具的合法捕撈證書的產品,歐盟將視其為非法產品并拒絕進口。業內人士表示,石獅水產品出口企業需加強海捕原料收購管理,確保水產品順利對歐出口,力爭將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歐盟是我國重要的水產品出口市場,2007年我國對歐盟出口水產品47萬噸、貨值15.7億美元,占我國水產品出口總值的16%,海洋捕撈產品占輸歐水產品一半以上。我省現有對歐盟注冊水產品企業21家,這些企業分布在石獅、晉江、福州、莆田、福清、三明、東山等地。據統計,今年1-10月,我省對歐盟出口水產品(含烤鰻)2115噸,貨值1778萬美元,貨值比上年同期下降4.7%。
據介紹,我國相關部門正在評估歐盟通過的這項法律在程序上對我國近海、遠洋捕撈和來料加工產品出口歐盟市場的影響,并將擇機與歐盟進行協商,力爭將影響減少到最小。石獅檢驗檢疫有關人士認為,當前有關部門和水產品出口企業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積極加以應對:一是水產品出口企業要加強對歐盟新法規的學習,強化海捕原料收購管理,保證原料來源符合規范要求,保障產品順利對歐出口;二是相關部門在加強對歐協調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海洋捕撈管理,并及時為企業出口提供相應的服務;三是出口企業需積極跟蹤歐盟新法規實施動態,及時掌握新法規對相關產品出口帶來的后續影響,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配合,政企攜手,保障水產品的出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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