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臺海網資訊:記者昨日從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由福建省水產設計院起草編制的《漁港建設標準》地方標準將于2009年12月10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該標準是國內首個地方性漁港建設標準,按照主導使用功能的不同,將漁港分為避風型、綜合型及生產型,并根據漁港在其漁業生產中所占地位及建設規模等分為中心漁港、一級漁港、二級漁港、三級漁港四個等級。
按照標準規定,中心漁港及一級漁港建成后,在港內避風水域內應可避13級臺風生成的浪,而且還應配備消防炮和消防船。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對指導、規范我省的漁港建設,促進漁業經濟發展,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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