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2010年1月13日電/明通新聞專線/--FDAImports.com法律顧問公司總裁應革難博士(Dr. Ben England)說,FDA(美國聯邦食品藥監局)在2009年告訴我和一部分我的中國顧客,他們將去中國檢查水產品企業以決定是否放寬免受“進口警戒16-131公報”(Import Alert 16-131)約束的廠商名單,但美國聯邦食品藥監局的水產品辦公室(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s Office of Seafood)今天很明確的告訴我,因為FDA不便遵守本身訂出的規則和依據他們最近對部分中國水產品生產工廠的檢查資料以決定是否放寬豁免名單,他們會繼續“主動扣留”(DWPE)大部分中國水產品公司銷美的蝦和鯰魚類產品。這消息將令一些期待FDA會依據最近檢驗結果以放寬免受FDA“進口警戒16-131公報”約束的名單而讓他們的養殖蝦產品能順利銷美的廠商大失所望。這消息對某些中國水產品生產廠商來說是很不幸的。
在2007年8月前,只要中國水產品公司有很好的產品質量安全記錄和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產品違反FDA的進口規定,出口的水產品都能順利的銷入美國。但FDA在許多抽樣檢驗中發現中國水產品含有違禁或超標的獸藥殘留對人體不利,在2007年8月公布了“進口警戒16-131公報:不需要檢驗證據的主動扣留從中國進口的養殖鯰魚,巴薩魚,蝦,鯪魚和鰻魚” (Import Alert 16-131)。根據此公報,在進口商提出從中國進口的養殖鯰魚,巴薩魚,蝦,鯪魚和鰻魚等水產品不含任何未經允許使用的藥品之前,FDA主動扣留(DWPE)該批進口水產品。這項公報大大增加了被主動扣留的中國水產品的檢驗和倉儲費用,還有加上等待檢驗和FDA裁定是否放行的時間上耽擱,對中國水產品生產廠商造成很大的不便和增加銷貨成本。
FDA在“進口警戒16-131公報”中規定任何中國水產品廠商想免受進口警戒的約束,需要連續5批銷美產品都通過私營檢驗公司的清潔檢查合格而且還要水產品制造廠商提出“合適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或政府單位發給的檢驗報告。但在FDA的規定中所提到的“合適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或政府單位事實上根本不存在。即使美國商業部的水產品檢驗室(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s Seafood Inspection Service (USDC/SIS) 在FDA的眼中,也不是”合適的”。FDA局長韓波博士(Dr. Margaret Hamburg)說美國國會沒有授權FDA建立所謂的“合適的”第三方檢驗。FDA過去一再要求國會授權讓他們為食品企業建立第三方檢驗項目,而國會也提出了一些授權FDA如此做的草案,但這些草案都尚未被通過成為正式法規。
在2008年夏天,FDA未經國會授權便派員到中國考核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AQSIS)和美國商務部水產品檢驗辦公室(USDC/SIS)的檢驗作業。據應革難博士(Dr. Ben England)說,FDA的觀察和考核結果認為AQSIQ和USDC/SIS的檢驗作業都沒有達到FDA所要求的滿意程度。雖然在那次審核中,FDA并未實地檢查中國水產品生產企業,但FDA根據從以上兩個單位得到的檢驗資料和本身的觀察結果,推斷生產水產品外銷美國的一些企業是否合乎FDA的進口要求標準,而在2008年11月,豁免了12家中國水產品生產企業不再受限於“進口警戒16-131公報”(Import Alert 16-131)的約束。
雖然FDA到目前為止仍未獲得國會授權,但FDA在2009年1月公布了使用第三方檢測資料的新方案。FDA進行了第三方檢驗的試點計劃并接受了5家私營公司為第三方檢驗單位。2009年秋季FDA再度派員到中國考察此第三方檢驗試點計劃的施行效果,并檢驗了幾家中國水產品生產企業,原來的計劃是打算用此項檢驗結果以決定是否在 “進口警戒16-131公報”中豁免這幾家企業。
但今天FDA水產處官員對應革難博士(Dr. Ben England)說,他們上次去的目的只是在促進推動第三方檢驗試點計劃草案,并未考慮放寬被豁免的水產品生產企業名單。應革難博士(Dr. Ben England)說大家原來都以為FDA會根據這次的檢驗,公布一些新的被豁免企業名單, 這項政策的改變,出乎水產品生產企業,進口商,甚至中國官方的意料之外。
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企業可以加入從“進口警戒16-131公報中”豁免的名單而不經過“合適的”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驗。事實上,這“合適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根本不存在。應革難博士(Dr. Ben England)認為FDA應該做被國會授權的生產工廠檢驗工作而不應該浪費資源到中國做些沒有被授權的推動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的項目。他說甚至連FDA的局長都懷疑FDA有沒有法定的權力去推行這個項目。
FDA Imports.com公司是美國專門為進出口企業向FDA爭取合法權益的法律顧問公司,為多位曾在FDA和美國農業部任過職的律師組成。FDAImports.com公司的負責人應革難法學博士(Dr. Ben England) 曾在FDA服務17年擔任過要職,有很深的人脈關系容易取得最新FDA的信息和動向。據我們所知,FDA還未對其它組織公布此項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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