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智利《金融日報》3月11日報道,智利議會于3月10日通過了漁業和水產養殖法案。這一法案被認為是關系智利三文魚產業未來發展的關鍵性法案,經過長時間討論和修改終于獲得通過。
法案中規定,水產養殖經營權為25年并可延續,同時也設立了一些限制性條款,如因3次不履行衛生、環境和勞工方面要求則經營權失效,在討論階段引發了諸多爭議。
法案還規定水產養殖經營權可以作為抵押權,不需要提交海域所有權證明;將三文魚生產執照費用從2UTM(約合140美元)提高到每公頃10UTM(約合700美元)。
此外,在環境要求方面規定下魚苗、收獲、休魚期和物流等都要協調進行,以避免疾病的傳播和感染。同時,規定了收獲的最大密度,每箱魚的最大數量,以及抗生素、化學品和疫苗的使用。在地域方面,新法規規定不能在不可航行的河湖中申請經營權,須遵循湖區適宜養殖區域的法規,并對特定地區的批準經營權做出了規定。在監管方面,規定監控水產養殖飼料生產工廠,調高不遵守衛生和食品規定的罰款限額。
需要提及的是,智利三文魚行業在2007年遭到三文魚傳染性貧血癥(ISA)病毒影響,大幅減產并失去融資支持,因此行業預測2010年仍然將減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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