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據此間媒體8日報道,印尼海洋事務和漁業部決定,將從今年起陸續對外國漁船在印尼海域上的正常作業進行限制,并且不再向外資公司提供捕撈魚類的配額。
根據這項決定,印尼將不再延長與中國、菲律賓和泰國等外國漁業公司的合作協議。印尼和菲律賓的合作協議將在今年12月3日終止,和泰國的合作協議將于2006年9月結束,同中國的合作協議也將提前到2006年7月結束。
但是,印尼海洋事務和漁業部公眾服務和信息中心主任阿基表示,如果外國漁業企業愿意同印尼政府實施新的合作,雙邊協議還有可能延續,但其前提條件是在印尼海域捕撈的魚產品的70%必須在印尼加工。此外,在印尼投資的外國漁船可依然懸掛外國國旗,但在進行作業5年內,其40%的船員必須雇傭印尼人。(新華社)
南方漁網編輯: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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