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科技12月26日晚間發布重啟發行公告及澄清公告,對此前媒體質疑事項進行了逐一回應。天馬科技將于2017年1月5日恢復網上、網下申購。
11月21日,因出現媒體質疑事項,即將于次日進行申購的天馬科技公告暫緩IPO發行。質疑事項主要集中于天馬科技魚粉采購量數據失真、魚粉銷售數據存疑以及公司夸大核心養殖戶規模、銷售數據注水等方面,12月26日公司的澄清公告給出了詳細回應。
關于魚粉采購量數據失真質疑
此前的媒體質疑報道中提出,“天馬科技所披露的2011年-2015年魚粉采購量與其自身的海關進口數據存在高達38.12%至65.75%的缺口。同時,將近4億元的魚粉采購量也超出了相關供應商自身的進口量,甚至還有采購額累計超過7億元的五家魚粉供應商根本就沒有海關記錄。”
對此,天馬科技表示公司魚粉采購渠道分為國外采購、國內采購(包括進口魚粉國內采購、國產魚粉采購),國內采購部分不會在海關進口數據中體現。同時,公司存在代理進口魚粉業務。公司魚粉采購總量與公司魚粉海關進口數據統計口徑存在差異,因此兩者之間存在缺口屬于正常情況。
境內供應商魚粉采購渠道由于存在自營進口、委托代理進口、國內現貨市場采購等多種途徑,因此海關記錄僅能反映其自營進口數據,且供應商海關申報時點與公司魚粉采購時點存在時間差。同時,部分供應商向公司銷售的產品結構中還包含國產魚粉和油脂等其他品種。
基于上述原因,天馬科技表示,供應商向公司銷售的魚粉超出海關數據體現的供應商自身進口量、部分供應商沒有海關記錄均屬于正常情況。
關于魚粉銷售數據質疑
質疑報道中提及“在向深圳市巨力洋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巨力洋)、廈門國貿(8.270, 0.04, 0.49%)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廈門國貿)等進口代理商進行采購、銷售雙向操作的過程中,天馬科技還涉嫌通過虛假對倒的方式來虛增采購量與銷售額,甚至不排除每年存貨中魚粉也存在虛增的可能性。”
對此,天馬科技認為招股說明書披露的與深圳巨力洋、廈門國貿魚粉采購、銷售交易數據與實際情況一致,公司向供應商銷售魚粉并非是因為魚粉質量等原因的退貨行為,而是借助專業貿易商渠道優勢進行的魚粉銷售行為,因此向同一供應商銷售的魚粉與向其采購的魚粉本身在品種、規格、數量等方面就不具有對應關系。同時,相關質疑忽略了大洋與深圳巨力洋為母子公司關系,需要合并分析采購、銷售數據;亦忽略了供應商魚粉采購、銷售存在時間性差異。
天馬科技進一步表示,公司魚粉銷售價格是由魚粉銷售時點的市場價格決定,公司魚粉銷售貿易存在采購價格高于銷售價格情況,亦存在采購價格低于銷售價格的情況,魚粉銷售數據真實。
公司稱,質疑報道混淆了魚粉采購數據和海關進口數據,依據公司魚粉銷售低于公司魚粉海關進口數據來質疑魚粉銷售數據真實性不具合理性。從公司2012年-2015年魚粉存貨進銷存數據可知,公司當期出售的魚粉遠低于當期采購數據,魚粉銷售數據不存在異常情況。
此外,質疑報道中還提出,天馬科技核心供應商大洋實業是一家香港離岸公司,但在“香港貿易發展局也不存在任何信息——所有以香港為基地的進出口貿易商均將在該局留下相關記錄。”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認為,香港貿發局的職責為促進香港對外貿易,為香港企業創造商機,并非監管機構,企業是自愿備案而非強制備案,這也正是香港作為自由港的貿易特征。
天馬科技表示,大洋實業是境外供應商,因此大陸海關不會有其進口報關記錄,但公司向其采購的數據均已體現在公司的海關申報進口數據中。同時,大洋實業的魚粉貿易都是由產地源頭直接運至大陸,在香港只有轉運功能。
記者向供應商廈門國貿求證其與天馬科技相關貿易的真實性。該回復稱,“公司與天馬之間貿易業務真實,不存在虛假。”
關于夸大核心養殖戶規模質疑
除了魚粉采購環節,此前的質疑報道同時認為天馬科技核心客戶的養殖規模等關鍵信息被嚴重夸大,公司涉嫌通過虛增飼料銷售價格、虛增核心客戶銷售量等途徑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
天馬科技招股書中披露,湖北宜都天江漁業有限公司屬于專銷經銷商,其本身自2008年起從事鱘魚養殖業,2016年有600口網箱養殖鱘魚近500余噸;目前主要在湖北區域專銷發行人的鱘魚、種苗等特種水產配合飼料,終端客戶有50多家養殖大戶。
此前質疑報道描述,“古平光是湖北宜都紅花套鎮楊家畈村的漁民,也是宜都清江高壩洲庫區最大的養殖戶之一。2007年,他開始在清江流域養殖鱘魚。2010年又以“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帶動紅花套周邊69名漁民養殖鱘魚,古平光作為大股東的宜都天江漁業有限公司原養殖面積達3萬平方米,280個網箱,年養殖量為400噸。”據此,質疑報道認為招股書存在“明顯存在夸大事實的情形”。
對此,天馬科技認為該質疑以天江漁業2010年280個網箱的數據質疑招股說明書披露的2015年600個網箱存在養殖規模信息嚴重夸大的情況,分析比對邏輯不合理。同時,招股說明書已披露天江漁業為公司專銷經銷商,采購配合飼料除自用外還向其他養殖客戶銷售。媒體以其匡算的客戶自用數據質疑總采購數據夸大,存在邏輯錯誤。
對于同樣受到銷售額“注水”質疑的天馬科技2015年第三大客戶徐聞縣源海養殖公司,澄清公告中表示,媒體披露的源海養殖公司養殖面積與該客戶實際養殖面積存在較大差異,且忽視天江漁業與源海養殖公司養殖品種的差異,簡單通過養殖面積對比數據來分析配合飼料使用數據并不合理。
天馬科技認為,總體而言公司的產品結構中,鰻鱺料、鱉料系列的售價較高,且銷量占比較大,產品平均售價較高就主要源于上述兩個系列的貢獻。“質疑報道將其獲得的產品均價與公司配合飼料整體均價而非其歸屬的產品系列均價進行比較,認為公司銷售均價虛高,不具合理性。”
福建飼料工業協會會長曾莉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魚粉是一種季節性很強的產品,隨著全球漁業資源保護力度加大,各國對捕撈配額的控制及出口限制日趨嚴格,這迫使企業需建立多樣化的采購渠道以滿足生產與貿易需求。因此,天馬科技所采取的多樣化魚粉采購渠道,應該說是行業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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