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食品商務網:西班牙制定的養護地中海漁業資源的綜合管理計劃對表層延繩釣漁業進行了規定,該計劃于2月15日生效。該計劃同時也得到了地中海區漁業組織和相關自發性團體的漁業管理機構的支持和一致同意。
在地中海水域利用表層延繩釣作業的140多艘安達盧西亞漁船及另外276艘圍網漁船(105艘來自安達盧西亞,12艘來自巴利阿里群島,100艘來自加泰羅尼亞,18艘來自穆西亞,32艘來自瓦倫西亞)將受到新的管理計劃影響。同時,該計劃還涵蓋了另外906艘拖網漁船,其中157艘來自安達盧西亞, 54艘來自巴利阿里,331艘來自加泰羅尼亞,33艘來自穆西亞,331艘來自瓦倫西亞。
養護地中海漁業資源綜合管理計劃的目的在于,通過具體的拖網漁船和圍網漁船捕撈行動規定確保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地中海管理計劃將采取以下措施:針對上述漁法對拖網船和圍網船采取暫時性禁漁措施,禁漁期隨各漁區地理位置不同而有所差異;
限制對地中海沿岸各種海底進行捕撈;
對中上層魚類設定總可捕量(TAC),如鳀魚以周為基礎,沙丁魚以天為基礎;禁止圍網在制定的“鳀魚產卵區”內捕撈,從而保護鳀魚資源;嚴禁拖網船和圍網船在珊瑚地質海區捕撈;建立捕撈時間表,并限制每周的捕撈活動。
表層延繩釣捕撈禁漁期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10月15日至11月15日,第二個階段為4月份。表層延繩釣船對每年的作業天數不超過240天,每個月限制在24天以內。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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