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近日,永定縣畜牧獸醫水產局出臺了《永定縣漁業船舶安全分數管理辦法》,對縣境內已登記、發證的漁業船舶實行安全分數管理,進一步規范、細化漁業安全生產行為。
該辦法規定,每艘漁船每年安全生產總分數為12分,縣漁政管理部門建立分發《漁業船舶安全分數管理卡》,要求漁船作業時均要與《漁業船舶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同時攜帶。縣漁政部門在漁業安全生產日常監管中,發現漁船存在不安全隱患的,由漁政部門登記,書面責令整改并按扣分辦法在《漁業船舶安全分數管理卡》上扣除年度安全生產分數。漁船年度安全生產分數扣到6分以下(含6分)時,由漁政部門發出書面警告,對船東進行安全生產告誡約談;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漁船,年度安全分數扣至零分時,按情節輕重,作出暫扣、吊銷《漁業船舶證書》、《捕撈許可證書》、沒收、解體漁業船舶等處罰。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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