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昨日,記者從上海市水產行業協會了解到,繼北京實施水產準入制度后,上海也將實行該項規定。
"有關部門其實很早就開始考慮水產準入制度了,今年上半年曾經要求我們協會做方案,不過具體時間現在還沒下來。"上海市水產行業協會秘書長范守霖告訴記者。據了解,從11月1日開始在北京實施的水產準入制度,要求商戶不得加工、出售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河蝦以及貝殼類水產品,國內的水產品進京應具有縣級以上檢疫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同時,購買水產的消費者可以向商戶索要標有產地證明、檢疫合格證明的"信譽卡",一旦出現問題將可以作為維權力證。
從批發商到消費者各環節都應設置水產品公示牌,實行掛牌公示經營。公示牌應標明品種、產地等信息,并保留進貨渠道的檢疫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復印件,供消費者索驗。一旦發生問題能及時全程追溯,找到"禍源"。若發現產地與進貨地點不符,工商部門將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根據水產品準入制度,水產品經營戶應保證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對半年內出現三次檢疫結果不合格的水產品產地實行區域退出,不得進入市場。
"現在沒有產地合格證的水產是不能進入北京的,再加上沒有規定說當地的檢測不需要費用,因此給一些水產企業也帶來了一些成本壓力。"范守霖說,"不過總體來說,水產方面仍然是供大于求,因此盡管成本增加了,但是企業不會抬高產品價格,所以水產的價格還將維持在原來的水平。"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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