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中國是水產養殖大國,水產養殖產量及水產養捕比例逐年升高,繼1988 年中國水產養殖產量首次超過捕撈產量,并成為全球唯一的水產養殖產量超過捕撈產量的國家之后,中國水產養捕比持續攀升。截至2016 年,中國水產品總產量為6 901.25 萬噸,其中養殖產量達到5 142.39 萬噸,養捕比例已接近75 :25。《全國漁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2015—2020 年) 》提出,到“十三五”末,中國水產品總產量中養殖產品比重將要超過80%,水產養殖面積穩定在200 萬公頃以上。
與水產養殖產量和水產養捕比例逐年提升相伴隨的是水產養殖帶來一系列嚴峻的社會問題,例如,水產養殖引起的污染問題日趨嚴重,水產養殖污染成為面源污染的重要來源。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披露的數據,在水產養殖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化學需氧量為55.83 萬噸,總氮為8.21 萬噸,總磷為1.56 萬噸,銅為54.85 噸,鋅為105.63 噸,分別占全國農業源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銅、鋅排放總量的4.2%、3.0%、5.5%、2.2%、2.2%。在中國一些水產養殖的重要區域,水產養殖引起的污染問題則更為嚴重。以太湖流域為例,在太湖流域面源污染中,水產養殖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分別為47 527 噸、1 081 噸、679 噸、4 280 噸,占農業源排放總量的18.9%、6.7%、18.0%、9.4%,在面源排放總量中所占比例也分別達到14.2%、5.0%、12.7%、7.0%。
水產養殖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日益突出,與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養殖戶的養殖行為、水產養殖模式發生的巨大變化直接相關。與當前水產養殖模式不同,中國傳統水產養殖模式實現了物質循環利用,與外環境保持著和諧的關系,具有深厚的生態智慧。以最為常見的池塘養魚為例,中國傳統池塘養魚以基塘系統和混養共生為基本特征,基于這樣的養殖方法,人們巧妙地搭建出物質能量循環往復于水陸之間的人工生態系統,使得水產養殖與外環境之間互相增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數十年中,水產養殖方式發生急劇變化,持續千年之久的傳統水產養殖方式沒有得到很好的傳承,逐漸被代之以一種片面追求高產量、高產值,以高投入、高密度、高污染為特征的水產養殖方式。學界對這一水產養殖模式尚且沒有形成統一的界定,我們基于其以追求片面的高產量、高產值為目標的核心特征,將這一水產養殖模式稱為“高產”水產養殖模式,“高產”既指涉對高產量的追求,也包含著追求高產值即高經濟效益的意涵。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下發生的諸多社會問題未能引起政府、學界及民眾的足夠關注,相對而言,最受政府部門重視的是水產養殖引起的面源污染問題,但就目前來看,尚未形成完善的治理體系。關于水產養殖引發的諸多社會問題及其形成機制、治理路徑,當前學界研究未能給出足夠的支撐,在研究內容和研究視角層面具有較大的局限性。已有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各學科缺少足夠的參與。自然科學領域內的絕大部分研究,其關注點集中于探討水產養殖的污染問題,并且大部分研究聚焦養殖水域內部的環境狀況及修復技術,以改善養殖水域內部的水環境從而提升水產品質量、養殖產量及效益為目標。首先,這類研究缺乏系統觀,局限于水產養殖水域內部環境,對水產養殖所造成的外部環境污染及其他社會后果缺少關注; 其次,這類研究缺乏歷史和生態視角,對中國傳統水產養殖模式中的生態智慧及其積極社會效應缺少關注,甚至有研究將“傳統”等同于“落后”,從而導致對傳統水產養殖模式中的生態智慧的汲取以及對當前主流水產養殖模式的批判性反思處于被忽視的狀態; 再次,這類研究遵從技術主義的邏輯,側重從技術創新的角度探討水產養殖污染問題的解決路徑,作為技術使用者社會主體的農戶,其觀念體系和行為邏輯較少進入研究者的問題中心,這是技術政策難以落實到農戶實際養殖行為中的重要原因。
在此現實背景下,本研究擬基于對中國水產養殖的重要區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的田野調查及對新中國成立以來相關政策的系統梳理,深入探討“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形成機制、特點及其影響。具體來說,嘗試回答以下問題: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作為當下最為主流的水產養殖方式緣何形成? 宏觀政策、經濟及社會文化因素,對養殖戶舍棄傳統水產養殖模式并采用“高產”水產養殖模式起到什么作用?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具有哪些典型的形式和突出且有共性的特征? 其對自然環境以及社會系統有著怎樣的影響? 回答這些問題,可以幫助理解“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癥結所在,對探討切實有效的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方法尤為重要。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興起及其特點
新中國成立后,水產養殖模式發生的巨大變化是在社會經濟變遷的宏觀背景下發生的,“高產”水產養殖模式在新中國成立后數十年中迅速興起并替代傳統水產養殖模式成為主流方式,受到國家和市場力量的雙重驅動。國家力量對水產養殖模式變遷的影響,自新中國成立初期至今一以貫之,作用方式包括政策干預、組織動員、體制改革、技術推動等。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一系列體制改革,國家逐步為市場讓渡空間,市場力量逐漸成為除國家政策以外塑造養殖戶養殖行為的主要因素。在市場邏輯下,養殖戶的經濟理性受到激發,同時,與市場經濟相伴生的消費文化,也促使養殖戶采納“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以最大化投資回報和財富積累,來應對市場經濟體制下不斷增長且無止境的消費需求。
1.國家、市場與“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興起
從發生的社會驅動力來看,中國漁業領域的變遷及其引發的諸多社會生態影響,與西方國家漁業領域的變遷機制有較大差異。西方國家漁業發展中產生的資源退化、生態破壞等后果,其主要的社會驅動力為資本,資本增值邏輯主導下的資本主義商品化過程是造成危機的根源,隆戈( Stefano B.Longo) 及克勞森( Rebecca Clausen) 將這一邏輯概括為“商品的悲劇”。與此不同的是,中國漁業領域的變遷,國家力量始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計劃經濟時期,水產養殖與農業生產中的其他領域一樣,受到國家政策力量的直接影響。國家力量通過政策干預、組織動員、技術推動等方式促使水產養殖向追求高產量的方向轉型。快速增產以實現高產,被確定為新中國成立后水產養殖的主要目標。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書( 1953—1957 年) 》中,大力發展淡水水產養殖、增加產量便被設定為新中國成立后水產領域的目標。到了“大躍進”時期,受全國整體上追求高速度、高指標的氛圍影響,對水產高產及增產速度的追求達到一種狂熱的狀態。各地爭先恐后地組織起“水產大躍進”“向水域進軍”,湖泊、水庫、塘堰、河流、溝渠、魚塘、稻田都被利用起來養殖水產。
這一階段,在高產、快速增產的目標之下,與新中國成立前的傳統水產養殖模式相比,水產養殖品種、方式發生變化。僅僅養殖“四大家魚”被作為“陳舊觀念”打破,養殖品種開始擴大。在具體的養殖方式上,開始普遍推廣高密度放養, 1958 年提出的八字高產方針,“密”字名列其中。自1949 年至1977 年,除個別年份外,水產產品產量保持了相對穩定的增長態勢,至1977 年,全國水產品產量已從1949 年的不足50 萬噸增長到470 萬噸,其中人工養殖水產品產量達到119 萬噸。
1978 年至今,國家力量對“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推動,主要通過經濟體制改革、政策引導、以政府力量促進科技創新等方式開展。改革開放后,中央及地方政府更為重視水產養殖業的發展。1978年10 月,由時任國家水產總局局長等人員組成中國漁業協會訪日代表團,赴日本參觀考察日本的漁業生產,形成把發展水產養殖而不是捕撈作為水產增產的主要途徑以及加速實現漁業現代化的思路。
在1979 年初召開的全國水產工作會議上,確定了積極發展水產養殖的方針,在此方針下,沿海省份大力發展海水、淡水水產養殖,內陸省份則積極發展淡水水產養殖。
20 世紀80 年代的經濟體制改革對水產養殖模式變遷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與集體經濟時期相比,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激發了水產養殖戶的勞動積極性,單位水面的產量獲得提升,涌現出較多水產養殖“萬元戶”等養殖戶養殖致富的事例,被媒體廣為宣傳。國家水產總局工作人員赴各省農村實地調查后感言,“對生產責任制的作用,思想上是承認的,道理上也是懂的,但是對它在短短的時間效果如此顯著,用到哪里靈到哪里,則是出乎意料的”。1985 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于放寬政策、加速發展水產業的指示》,提出“水產品全部劃為三類產品,一律不派購,價格放開,實行市場調節”的政策。這一政策通過放開市場的方式,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又一次激發了養殖戶提升水產產量、產值的熱情。
與西方現代漁業發展過程中,資本為追求利潤成為技術變革的主要推動者不同,政府是中國水產養殖技術變革和推廣的主要推動者。改革開放后,以高產為目標的現代養殖技術研究與推廣被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例如, 1982 年,國家水產總局給浙江省下達“池塘養魚連片萬畝千斤高產技術推廣”項目,推廣1977 年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承擔的“池塘養魚穩產高產技術研究”的成果,該研究通過“混放密養、輪捕輪放、合理投餌、看水施肥、防治魚病、機械增氧”等技術養魚,最高畝凈產達到1 368 公斤。
市場力量對水產養殖領域的介入始于20 世紀80 年代的經濟體制改革。伴隨著20 世紀80 年代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以及1985 年水產品價格放開政策的施行,國家逐步為市場力量讓渡空間。在市場機制之下,不僅水產養殖戶的勞動積極性高漲,經濟理性也被激發出來,為實現利潤的最大化,水產養殖戶紛紛趨向于在養殖水域中單一化養殖市場價值最高的水產品種,最大化水產養殖密度,使用高效配合飼料,過量投餌以壓縮水產品的生長周期,并吸納現代技術如使用增氧泵和各種藥劑應對上述養殖方式造成的問題,“高產”水產養殖方式逐漸成為主導的水產養殖方式。與此同時,改革開放以來,與市場經濟相伴生的現代消費文化也驅使著水產養殖戶采納“高產”水產養殖方式。在市場經濟之下,不僅人們的利益訴求被重塑,對物質需求水平和結構也被改造,從事水產養殖的農戶需要不斷提升水產養殖的利潤,以應對現代消費文化之下對物質的無限需求。
20 世紀90 年代以來的一系列國家政策與市場力量協同作用,進一步強化和深化了“高產”水產養殖模式。1997 年,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快漁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要求“把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作為主攻方向,通過加大科技投入、推廣優良品種、調整養殖品種結構等措施,大幅度地增加產量,提高效益”,“可以采取拍賣使用權等多種方式,要進一步放開搞活,推進水產養殖業形成適度規模經營”。《全國漁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 2006—2010 年) 》中,針對不同區域,分別提出“提升規模經濟的效益”“改造中低產池塘”“提高水面單位面積產量”“研發高效的水產飼料”“提升配合飼料普及率”等目標和要求。
在國家及市場雙重力量的驅動下,中國水產業不僅養殖方式快速轉向“高產”模式,產量也因此進入了一個增產的黃金時期。從圖1 可以看到自1978 年以來中國水產品產量持續上升,這其中人工養殖水產品產量增速較快。
2.“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基本特點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在國家及市場力量下逐漸形成的“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無論是養殖品種還是養殖方法的選擇,均以最大限度地實現養殖水域內單位產量和產值為目標,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下,養殖品種的選擇以利潤最大化為導向。人們傾向于選擇在單位時間、單位水面中經濟效益最高的水產品種,經濟效益相對較低的水產品種逐漸被人們放棄。就全國范圍而言,在海水養殖品種中,以鱸魚、鲆魚、大黃魚、美國紅魚、石斑魚、鯛魚、南美白對蝦、斑節對蝦、日本對蝦、中國對蝦、青蟹、梭子蟹、海參、海膽為主; 在淡水養殖品種中,新中國成立前“四大家魚”( 青魚、草魚、鰱魚、鳙魚) “一統天下”的格局被改變,羅非魚、鱸魚、鮰魚、鱖魚、黃顙魚、黃鱔、河蟹、甲魚、南美白對蝦、克氏原螯蝦等經濟價值較高的水產品種占到較大比例。
第二,同一水體內單一品種養殖。改革開放以來,同一水體內多品種混養共生的方式逐漸減少。一方面,在“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下,水產養殖品種發生變化,同一水體不同魚種之間混養搭配更為困難; 另一方面,在單位時間、單位水面最高經濟效益的目標追求之下,為提高單位水體的利用率,經濟價值相對較低的水產品種被放棄。
第三,高密度養殖。水體自然承載水產量是有一定限度的,單位水體中如果養殖水產品過多,水體中的溶解氧便被耗盡,進而出現魚蝦缺氧浮頭大量死亡的現象。自新中國成立至今,從國家層面到養殖戶個體層面,對提高養殖密度以實現高產的目標追求一以貫之,科研領域的技術創新也以此為目標開展大量研究,例如,在增加養殖密度以提高產量的要求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機械所于1972 年成功研制葉輪式增氧機,并被作為“池塘高產機”成功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從此突破了高密度養魚的瓶頸,成為水產養殖產量提升的“拐點”。現今,增氧機在水產養殖中應用十分廣泛,我們在生活中經常可以看見魚塘中使用增氧機增氧的現象。有觀點認為,增氧機是中國推廣最廣、數量最多的漁業機械,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養魚機械。
第四,大量投餌,并使用富含誘食劑等各種添加劑的高效配合餌料。在追求短時間內獲得最高單產的“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之下,往養殖水體中大量投餌以促使水產品最快速增重的現象較為普遍。大量投餌、頻繁投餌,使得養殖的水產始終處于“飽腹”狀態,最大限度地增重。2012 年8 月,據浙江菱湖地區一位鱸魚養殖戶介紹,他的一個養殖面積為14 畝、養殖品種為鱸魚的魚塘中,每天喂食量近400 斤餌料,每天上午喂食2 次,下午喂食2 次,如果池塘中還有鱸魚吃食便繼續喂,一直要喂到鱸魚不再吃食為止。新中國成立以來,高效餌料也一直是相關科研領域關注的重要議題,曾一度廣泛使用化肥養魚的方式。自20 世紀90 年代以來,一些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誘食劑被大量應用于水產飼料,以刺激水產大量攝食,提高產量,受到養殖戶的青睞。
第五,大量使用化學藥劑。“高產”水產養殖是一種對化學藥劑高度依賴的養殖方式。化學藥劑被頻繁運用以解決高密度養殖、大量投餌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高密度養殖和大量投餌會導致水體中溶解氧缺乏,總磷、總氮以及其他有害物質含量高; 過量投餌會導致水體過肥,產生大量藻類,導致水體中所養殖的水產呼吸困難、抵抗力下降等。此外,過高密度養殖、不健康的水質還會造成養殖水體中產生致病細菌、寄生蟲,對所養殖的水產品產生危害,等等。從課題組田野調查中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當養殖戶發現養殖水域內出現這些癥狀時,解決的辦法一般是帶著水樣到魚藥店化驗、配藥,以減少損失。這些藥劑包括消毒劑、殺藻劑、殺菌劑、殺寄生蟲劑、抗生素等。
與中國傳統水產模式相比,“高產”水產養殖模式在養殖品種、養殖方法以及水產養殖與其他農業之間的關系等方面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社會生態后果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廣泛應用提升了養殖戶的物質生活水平,為人們提供了總量大、品種豐富的水產品,改善了人們的膳食結構,無疑具有一定的積極社會效應。然而,如果從水產養殖與外部環境之間的關系、水產養殖與其他農業生產以及食品安全等角度作更為細致的分析,可以發現“高產”水產養殖模式具有較為嚴重的消極社會效應及生態效應。
1.生態脫嵌、代謝斷裂及其破壞性后果
中國傳統水產養殖模式與外部環境之間保持著良好的關系,是一種典型的“生態嵌入”( ecological embeddedness) 型的農業生產方式。中國傳統水產養殖模式形式多樣,有;~塘、蔗基魚塘、油基魚塘等以基塘系統為特征的養魚模式,亦有稻田養魚、魚藕共生、魚菱共生等共生模式。在上述傳統水產養殖模式下,水產養殖嵌入生態系統中。以浙江菱湖地區持續千年之久的;~塘模式為例,魚塘內部巧妙搭配不同水產品種從而高效利用水域內營養物質,魚塘與種桑養蠶之間通過蠶沙喂魚、塘泥肥桑等方式實現物質循環,魚塘排向外河的含有營養物質的塘水,人們通過從外河撈水草、螺蜆喂魚以及河泥肥田、肥桑的形式實現循環利用。可見,這樣的水產養殖模式嵌入一個物質能量動態平衡的生態系統之中,與此同時,還在當地民眾代代相承的傳統生態知識指導下嵌入當地傳統生態文化之中,這種傳統生態文化源自人們以系統觀看待農業生產活動與生態系統中其他環節的生產實踐。
“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為“生態脫嵌”型農業生產方式。“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不同于傳統水產養殖模式: 其一,不同于傳統水產養殖模式下魚塘內部巧妙搭配不同水產品種從而高效利用水域內營養物質的做法,“高產”水產養殖模式采用單一品種養殖,以養殖水域內經濟效益最大化而非綜合生態效益最大化為目標; 其二,不同于傳統水產養殖模式下水產養殖與其他農業領域互相增益的特征,“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以單一水產養殖領域的高產量、高利潤為目標,水產養殖與周邊其他農業領域幾無物質流動; 其三,在“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下,養殖水域與外河間的物質流動為單向流動,養殖水域富含營養物質的肥水通過頻繁外排進入外河后,因為養殖戶不再利用外河水草、螺蜆作為水產餌料且不再利用河泥,從而未能實現循環利用,造成了物質代謝的斷裂。
物質代謝的斷裂形成了嚴重的環境問題。大量投餌及普遍較低的投餌使用率導致大量殘餌殘留在養殖水體中,并在分解的過程中產生大量氨氮、磷、亞硝酸鹽、硫化物以及一些鐵、鋅、銅等重金屬物質。水產品養殖密度過高,排泄物量過大,同樣會增加養殖水體中的氮、磷的含量以及硫化物、重金屬的含量。單一品種養殖不同于水產品種混養,無法充分利用養殖水域中的營養元素,如此養殖模式下養殖水體水質較差,養殖戶需要頻繁地將養殖水域中的水抽出部分排至外部環境中,同時需要從外部環境中抽水稀釋養殖水體,在此過程中,養殖水域中的大量氮、磷等營養物質進入外部環境,造成污染。此外,大量藥劑的投入,也加重了養殖水體中的污染,并隨著養殖水體外排最終加重外部環境的污染。
2.擠占種植業用地,危及糧食安全
在“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之下,單位土地面積的水產養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是種植業所產生經濟效益的數倍。在經濟效益的比較之下,養殖水產的農戶傾向于將農田改為魚塘、蝦塘等經營水產養殖,從而造成水產養殖擠占種植業用地,危及糧食安全。正是在此現實背景下,為保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 2014 年,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4〕127 號) ,禁止水產養殖占用基本農田。
地處太湖之濱、自古具有淡水水產養殖傳統的浙江菱湖地區,在新中國成立前當地農戶以“三三制”為特征的生計結構( 種田、養魚、種桑養蠶各占1/3) 維持了千年之久,近幾十年以來,因為應用“高產”水產養殖方法的水產養殖利潤最高,人們紛紛改農田、桑地為魚塘或是甲魚棚,走向規;a養殖。
以菱湖地區的SZ 村為例。SZ 村以養殖魚蝦為主業,在20 世紀90 年代,該村魚塘總面積為1 000畝左右,目前魚塘面積已經超過2 500 畝,其所擴大的1 500 余畝魚塘便由水田及桑地改造而來。根據村黨支部書記D 先生的介紹, 20 世紀90 年代中期以來,農戶將水田和桑地改為魚塘的情況非常普遍,D 先生自家的4 畝水田及4 畝桑地均開挖成了魚塘并流轉給水產養殖大戶。同時,養殖業對種植業的沖擊,不僅在SZ 本村發生,伴隨著村民的外流對外地也造成了影響,因為SZ 村養魚歷史悠久,養魚技術代代相承,大部分村民自幼習得養魚技能,以養魚為主業。在規;B殖的趨勢下,由于本地土地資源有限,目前SZ 村全村780 多戶農戶中近500 戶在外地包地養魚,經濟能力好的農戶承包百余畝,經濟能力弱的農民則承包四五十畝。
除了挖塘養魚以外,近十多年浙北地區溫室甲魚養殖“蔚然成風”,因為市場需求大、利潤高,村民們紛紛在水田中建造溫室甲魚棚,侵占基本農田的問題非常嚴重。2013 年前后,浙江省年供應市場甲魚15 萬噸,占全國供應總量的50%,其中有一半產自溫室大棚,浙江省至此成為中國甲魚養殖第一大省。也即是說,全國甲魚總供應量中有1 /4 左右來自于浙江省的溫室甲魚養殖。2012 年課題組在浙北地區開展田野調查時,當地農民正在水田中大興土木、修建養殖甲魚的溫室大棚。一座甲魚棚一般長約100 米,寬約8 米,占地面積為800 平方米左右。棚內分上下兩層養殖,養殖2 萬多只甲魚,年產量2 萬多斤。以2013 年冬季市場收購價13 元/斤計算,一個甲魚棚年產值至少26 萬元。當地養殖戶介紹,這樣的一座甲魚棚需要的建設成本為十多萬元,養殖一年甲魚即可回本并有所結余,從第二年開始將產生更高的利潤,也正因此,當地農村刮起了“甲魚養殖風”。
因為水產養殖是當地主要產業,地方政府多年來對水產養殖侵占農田的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直到2013 年底以來浙江省以“五水共治”為載體開展大力度的水環境治理,溫室甲魚養殖因為污染問題嚴重被強制性取締,溫室甲魚養殖侵占基本農田的問題才得以緩解。但據課題組調查所獲信息,在市場機制下溫室甲魚養殖現象此消彼長,在浙江省被取締的同時,其他一些省份的農村地區則出現了升溫現象,從全國來看,其擠占種植業用地、危及糧食安全的問題并未得到緩解。
3.威脅食品安全,造成健康風險
隨著人們飲食健康意識的提高,在當今中國社會,人們的肉食消費結構出現了畜禽肉類占比逐漸下降而魚蝦類占比逐漸提升的趨勢。“高產”水產養殖模式雖然為人們膳食結構的改善提供了豐富的品種和可觀的產量,但水產的品質堪憂。
一方面,如前所述,“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下的水產養殖對化學藥劑具有非常強的依賴性。為了縮短水產養殖周期、減少損失、提高產量,各種生長激素、抗生素、殺蟲劑、殺菌劑、殺藻劑被頻繁地使用到水產養殖中。同時,為提升售價,一些藥物還會被用于提高水產品的“品相”,這其中的一些藥劑在水產品體內累積,通過食物鏈放大,最終給人類健康造成威脅。
例如,早在2002 年,農業部修訂的《NY5071—2002 無公害食品魚藥使用準則》中將氯霉素、孔雀石綠等藥物列為禁用漁藥,但仍然有養殖戶在水產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①。人體長期低劑量攝入氯霉素等抗生素且在身體中不斷累積,會影響造血功能,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即白血病等,孔雀石綠則有潛在的致癌、致畸及致突變等危害。
另一方面,“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之下的水產品本身的機體抵抗力差,其所處的養殖水域水質差,都易造成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有害微生物對水產品肌體的侵入,并最終經過人們的食用進入人體,增加人體患胃腸炎、敗血癥、痢疾等疾病的風險,對人體造成危害。
相關的檢測數據也表明了這一問題。2016 年中國水產品例行監測合格率位列五大食用農產品末位,藥殘留超標、含有毒有害物質、微生物污染等是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最主要風險。食品安全事件大數據監測平臺的數據顯示, 2011—2016 年間全國共發生了7 505 起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位居全部食品大類的第3 位②。此外,中國出口水產品因不合格被通報、拒絕進口的事件多發,2015 年中國出口水產品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通報189 例,占出口美國農產品被通報次數的29%。
結論與討論
新中國成立后,水產養殖業在國家及市場力量的雙重驅動下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但亦帶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相比傳統水產養殖模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水產養殖從養殖區的農業系統中獨立出來,片面追求水產養殖單一領域短期的高產量、高產值,而不是系統理性、長期理性,從而衍生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生態后果。
從降低水產養殖社會危害及生態后果、推動水產養殖業永續發展的角度來看,“高產”水產養殖模式亟待轉型,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引起政府及社會各界的足夠重視,相關探索非常有限。浙江省在近年“五水共治”政策執行的過程中,對水產養殖污染問題的治理做出了嘗試,在全國范圍內率先整治溫室甲魚養殖污染問題,在全省內掀起強制拆除溫室甲魚棚的行動。雖然這一整治行動起到了切斷污染源頭的作用,但是付出了切斷產業發展、切斷養殖戶生計的代價,并且,因政策局限浙江一省,溫室甲魚養殖在浙江省與其他省份之間出現了此消彼長的現象,在全國層面并未起到妥善治理的作用。“一刀切”式的“關”“堵”等簡單治理方式,對其他地區及其他水產養殖品種的治理不具有借鑒意義。
在當前社會經濟背景下,“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轉型以及由地方政府發起的治理活動,需要建立在重建物質循環以及保障養殖戶經濟效益的基礎上。只有實現物質循環,才能保障水產養殖的生態可持續,同時,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只有保障養殖戶的經濟效益,水產養殖才能獲得社會可持續。近年來涌現出的共生農業正是這樣一種類型,如浙江德清民眾在實踐中探索出的稻鱉共生、茭鱉共生模式以及其他地區民眾所探索出的稻鴨共生、稻魚共生、藕蝦共生等農業模式。以浙江德清為例,稻田為甲魚提供各種蟲、蛙、螺、草籽等天然餌料,甲魚因此更健康,類似野生甲魚; 水稻因為甲魚活動驅蟲,全程不需使用農藥; 水稻生長過程利用甲魚糞便,不需使用化肥; 出產的甲魚及水稻因為品質較高從而獲得更好的市場價格。稻鱉共生模式不僅在共生水域內實現了物質循環利用,還保障了糧食安全及食品安全,養殖戶也因為較好的產品品質獲得了更高的利潤,實現了生態、經濟、社會共贏。“高產”水產養殖模式的生態轉型,需要充分吸收生態智慧,結合當前社會經濟背景,作出更進一步的探索。
作者:羅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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