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新華網:如何盡快建立可操作的農業保險,正成為各地在開展救災復產工作的同時重點關注的課題。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部門獲悉,水產養殖保險有可能在年內啟動,為蓋著重重堅冰的農業保險帶來新希望。
首先要解決好“保什么、如何保”
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水產養殖保險都是一片空白。從事淡水魚養殖的陽東科達恒生水產有限公司在今年寒災中損失近700萬元,所有水產品幾乎全軍覆沒。公司負責人卓華贊說:“如果有水產養殖保險,我一定入保。”但事實上,他從事水產養殖多年,一直都沒有找到可投保的商業保險公司。
“沒有保險公司肯為水產養殖投保,是因為商業操作的難度很大。”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李強芳說。她認為,災情出現后,漁業生產的損失界定很難。養殖戶希望從損失的產量和產值上定賠,但保險公司認為難以估算,因為產值和產量是一個變量。由于難以找到風險與利潤的結合點,商業性質的農業保險至今都搞不起來。上世紀九十年代中,韶關等地曾有公司試辦水產養殖保險,后來由于虧損過大很快叫停。
今年寒災發生后,省海洋與漁業局約請保險公司專門開會研究這個問題,經過交流和溝通,基本就“保什么”和“如何保”達成了共識。如果水產養殖保險啟動的話,很可能是從種苗和設施的角度去保,因為養殖戶投入了多少硬件設施、投放了多少魚苗是能界定的。至于如何保,也有講究,運作模式將是政府主導、財政補貼、商業運作,政府撥出專項資金作為保險金付給商業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負責為養殖戶保投種苗和生產設備,而不是單純地把救災款發放到養殖戶手上。目前這一思路已得到省的認可,估計方案進一步細化后今年內可實施。
對養殖戶生產上的其他損失,李強芳認為目前還未能找到更好的保險辦法。盡管這樣,水產養殖保險能夠啟動的話已是一個零的突破,李強芳相信,隨著形勢的發展,對漁業的保障機制將不斷探索、逐步完善。
政府在農業保險的角色需加強
農業是基礎性很強的產業,財政扶持的力度很大。同樣,在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的工作中,政府的角色也需要加強。
對漁業保障的建立,國家農業部有一個明確的思路:實行試點先行、逐步鋪開,先捕撈、后養殖,按照“廣覆蓋、多受益”的原則,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政策性漁業保險予以財政補貼,免征漁業互助保險所有稅費,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導、漁民互助、財政補貼、協會運作”的政策性漁業保險制度。
但就目前而言,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漁業保險的積極性仍然不高。如已開展的漁業保險范圍僅局限于海上漁船和船員,以財政補貼和船東自籌保險基金為主,還談不上商業運作。而自然災害導致魚塘塘基崩塌,養殖成魚、魚苗逃逸,養殖設施損毀等,是無法給予補償的。農業保險缺乏商業化運作的模式,很難擴展到其他產業。
平安保險陽江分公司有關負責人認為,農業保險商業化運作,保險公司必然以經濟利益的回報程度來選擇保險險種,從而降低農業險種的投入和經營強度。費率高了,養殖戶不愿意投保;費率低了,保險公司又不愿意承保。這就是為什么包括水產養殖戶在內的許多漁業經營者對商業保險“又愛又恨”。
閘坡網箱協會一位負責人認為,在完善“政府引導、漁民互助、財政補貼、協會運作”政策性漁業保險制度的同時,要逐步探索形成“養殖戶投保+政府補貼+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商業運營模式。在目前的政策性財政補貼中,一般是中央財政承擔30%,地方財政配套補貼20%,如果財政補貼部分能夠增加的話,就能大大提高商業保險公司設保和漁民參保的積極性。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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