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從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2005年~2006年度福建省鰻鱺苗專項捕撈許可證發放總量將控制在1萬本以內,以控制鰻鱺苗的捕撈強度。
根據《福建省重要水生動物苗種和親體管理條例》的規定,凡從事鰻鱺苗種親體捕撈和收購、運輸的單位或個人應向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申請辦理捕撈證或收購證、運輸證。收購鰻鱺苗種的要按規定交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本年度進出省的鰻鱺苗種檢驗費暫緩增收。
在鰻鱺苗捕撈期間,漁業執法人員將加強海上巡邏檢查,嚴厲打擊無證捕撈和擠占航道等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進行捕撈、收購、運輸鰻鱺苗的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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