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消息:為了提高伏季休漁的資源保護效果,降低海洋捕撈強度,促進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漁民的增收,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從6月1日起,全面實行2009年伏季休漁制度,在休漁期間,任何漁船不得在規定海域內作業。
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為了更好地促進海洋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漁民的增收,今年的休漁期比往年有所提前。根據農業部的通告,山東省對今年的伏季休漁政策具體規定為: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伏季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除單層刺網和釣鉤外,禁止其他漁具在伏季休漁其間從事捕撈活動;渤海毛蝦禁漁期為6月1日12時至8月6日12時;山東省禁漁區線內的黃海海域定制作業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其中鳀魚落網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在山東省內對蝦增殖保護區內拖網持證回捕增殖對蝦的可捕期為9月1日12時至10月31日12時,張網、刺網持證回捕增殖對蝦的可捕期為8月20日12時至10月31日12時;自6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禁止單層流網在增殖保護區內從事損害增殖苗種的作業;對捕撈底層魚蝦類的“地籠”屬取締漁具,嚴禁銷售和使用。
在休漁期間,各級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還會同公安邊防、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大海陸監督檢查力度,繼續聘請60名伏休監督員并設立舉報電話0531—86951444進行全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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