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5月1日起,位于深圳和香港元朗地區之間的深圳灣部分海域正式全面禁漁,范圍包括深圳灣大橋以東23平方公里特定海域,禁止一切捕撈和養殖行動。根據法規,在禁漁區的非法捕撈行動,嚴重者可最高入刑三年。
禁漁首日,深圳市規土委海監漁政處出動首次專項宣傳與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35人、執法船艇5艘,收繳非法捕撈網13000余米,發放禁漁區宣傳手冊3000余份。
漁政執法負責人介紹,深圳灣是珠江口重要魚蝦貝類產卵場、繁殖場、索餌場及洄游通道,是候鳥遷徙、越冬的重要中轉地。近年來,由于無序捕撈,深圳灣的漁業資源遭受嚴重破壞,生物多樣性受到嚴重威脅。禁漁區的設立,對保護深圳灣海域生態環境和生物資源,加強深圳灣執法管理,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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