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實施后,7月1日,飼料行業又迎來了新一輪的變革潮。《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以及《飼料中左炔諾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等7項標準相繼實施,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進口以及飼料生產安全標準均提出了更高、更規范化的要求。
1、《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進口飼料產品市場,2014年1月20日,農業部發出2014年第2號令:《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7月1日起施行,2004年的《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老《辦法》")同時廢止。
新《辦法》對境外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進口中國作出了明確規范。新《辦法》第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境外企業申請進口登記,應當委托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境外企業應當在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之日起6個月內,在中國境內設立銷售機構或者委托銷售代理機構并報農業部備案。早年大型境外企業可以自己申請進口登記,不一定會找第三方代理機構,新《辦法》實施后,則必須委托第三方。
新《辦法》在第十三條中還詳細列舉了6類產品,包括"向中國出口中國境內尚未使用但生產地已經批準生產和使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添加劑擴大適用范圍的;飼料添加劑含量規格低于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要求的"等,需要農業部試驗評審,其詳細程度遠遠高出老《辦法》。
為了解決長年來因不合格進口產品引發的糾紛,新《辦法》提出了產品召回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的銷售機構或者銷售代理機構應當主動召回前款規定的產品,記錄召回情況,并向銷售地飼料管理部門報告。召回的產品應當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監督下予以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
2、《飼料中左炔諾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等7項標準
2014年4月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飼料中左炔諾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等7項標準經專家審定通過,農業部審查批準,發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7項標準除《飼料中左炔諾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外,還包括《飼料中醋酸氯地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飼料中匹莫林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飼料中氟喹諾酮類藥物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飼料中卡巴氧、乙酰甲喹、喹烯酮和喹乙醇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飼料中硫酸粘桿菌素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飼料中大觀霉素的測定》。
7項標準的實施,可以對飼料生產過程中藥物添加實行標準化監控,有效減少和控制飼料中獸藥濫用現象,規避獸藥殘留。
3、飼料標簽新國標施行
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新修訂發布的《飼料標簽》(GB10648-2013)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修訂涉及絕大多數進口飼料產品,包括商品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如乳清粉、魚粉、寵物食品等,企業均須修改現有標簽,使標示內容符合新標準要求。
新版《飼料標簽》在舊版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主要技術內容差異多達15項:一是完善了產品的適用范圍;二是規范了產品名稱和原料組成的標識要求;三是增加了飼料、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等術語的定義和標簽中“不得標示具有預防或者治療動物疾病作用的內容”的規定;四是增加了飼料添加劑、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和維生素預混合飼料應標明推薦用量及注意事項的規定;五是增加了對進口飼料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儲存條件及方法等標識的規定;六是對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的標示重新進行規定;七是增加了動物源性飼料和轉基因產品的特殊標示規定。新國標在適用范圍、標示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訂。
新標準實施后,如果進口飼料產品標簽不符合國標要求,依據相關規定,須將貨物調運至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場所,加施符合規范的標簽。由此可能會延長貨物放行周期,增加企業運營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86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飼料中左炔諾孕酮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等7項標準業經專家審定通過,我部審查批準,現發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飼料法規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