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獸藥飼料質量檢驗所了解到,省獸藥飼料質量檢驗所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改委《關于免征中央、省設立的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收入的通知》,自2014年5月起對本省企業免征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收入。自實施該政策以來,在報批檢驗中發現有部分企業的產品標準未經備案就送檢;有的企業送檢產品沒有經過自檢,出具的是虛假自檢報告,報批產品檢驗不合格數明顯增加。還有個別企業將本應自檢的樣品當做報批樣品送檢,擠占財政和檢測資源。
為強化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督促企業重視產品質量,有效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經請示省畜牧獸醫局同意,對送檢省所的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添加劑、飼料添加劑報批檢驗樣品作如下規定:
1、同一種動物同一添加量的同類別預混料系列送檢一個批號樣品,混合型飼料添加劑和飼料添加劑每個產品送檢一個批號樣品。
2、提供批準文號申請書復印件,已備案的企業標準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對后退回企業);
3、提供送檢樣品的自檢報告及其原始記錄復印件(含檢測中涉及的液相、氣相、原子吸收等圖譜);
4、有委托項目的需附具備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5、提供來源合法的對照品及特殊試劑。
據了解,本規定自2014年8月11日起實施,省所在受理申報批準文號檢驗時將認真核對上述送檢資料和材料,如發現企業標準未備案、資料或記錄(含圖譜)不齊全、企業未進行自檢、未能提供對照品或特殊試劑等的則不予受理。受理后如在檢驗過程中發現企業提供的是虛假原始記錄或自檢報告的,或初檢、復檢兩次檢驗均不合格的,一年內不再受理該產品報檢,同時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廣東省獸藥飼料質量檢驗所這一政策的出臺,規范明確了飼料生產企業的報批檢驗的流程,企業要取得產品的批準文號,必須先取得產品合格的檢驗報告書,要取得產品的檢驗報告書,首先要有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可的的企業標準備案,并且產品在自檢的基礎上合格。這一系列的規范程序使得報批檢驗有標準可依,有同類檢驗參考,確保了報批檢驗真實可靠。此項規定的出臺,對于飼料報批的諸多環節進行了理順,值得其他省份的飼料質量檢驗部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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