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在歐盟——毛里塔尼亞漁業協議框架中,歐盟船舶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可繼續在毛里塔尼亞的水域捕撈蝦類和小型中上層魚類。這是在毛里塔尼亞政府支持歐盟所有船只于2014年8月1日離開毛里塔尼亞水域之后,歐盟談判代表近日在努瓦克肖特發現折中方案的一部分。
根據協議發現, 作為兩國漁業協議的一部分,毛里塔尼亞接受歐盟24個月捕魚活動,因此, 始于2013年1月的捕撈蝦和小型中上層魚漁業可以繼續,而自2012年8月過渡期以來捕撈金槍魚和底棲魚類的歐盟船只今天要離開毛里塔尼亞水域。
此外,歐盟和毛里塔尼亞同意繼續討論關于新的漁業協議來允許完整的歐盟艦隊可以很快的恢復他們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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