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洋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6月1日起開始調整,其中帆式張網作業今年以50元/千瓦·年征收,到2012年實行逐年翻番計征。
近日,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和調整海洋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漁業資源殺傷較大及對海洋生態環境破壞較為嚴重的作業方式和國家政策限制的作業,較大幅度提高收費標準;對資源和環境破壞小,國家鼓勵的作業方式,繼續實行減半收費的優惠政策;對國家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的作業方式,恢復到減半前的原收費標準。
在征收標準中,拖網作業以20元/千瓦·年征收,拖蝦作業為15元/千瓦·年,其中帆式張網作業征收標準最高,2008年為50元/千瓦·年、2009年為100元/千瓦·年、2010年為200元/千瓦·年、2011年為400元/千瓦·年、2012年及以后為800元/千瓦·年。同時,通知還規定,幾種作業方式兼作的,按其中最高標準作業方式計征,遠洋漁業可以免征海洋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海洋捕撈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