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漁業局資訊: 1月6日至7日,第四屆全國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在北京召開。由浙江清溪鱉業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水產引種育種中心聯合培育的“清溪烏鱉”在此次會議上通過了農業部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新品種認定,這是我省繼“中華鱉日本品系”之后的又一個被認定的水產新品種,標志著浙江省水產種子種苗工程取得了又一個突破性進展。
“清溪烏鱉”是從1998年開始經過連續五代群體選育而成的,具有腹部體色烏黑、口感好、品質佳、病害少等優良性狀,不僅是開展中華鱉遺傳育種的良好材料,也是中華鱉養殖品種結構調整的一個優良品種。目前我省已累計繁育推廣“清溪烏鱉” 50萬只以上,商品鱉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價格比中華鱉太湖群體高50%以上,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作為基礎產業,水產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有力地促進了浙江省漁業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為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效的物質保障。今后浙江省將繼續加大對水產良種選育和保種的扶持力度,以期選育或培育出更多的水產新品種,促進產業增效,漁農民增收。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種苗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