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港外海域誤捕的巨型鯊魚,經專家鑒定為鯨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海南日報報道,2月6日,廣東陽江漁民在文昌清瀾港外海域誤捕一只巨鯊,經專家鑒定,該巨鯊為國家二級水生保護野生動物鯨鯊。今天,文昌漁政漁監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對粵陽江04048號漁船船主楊某處以2000元罰款,并沒收其非法所得5000元。
“因漁民不知情而誤捕保護動物,我們主要是以教育為主,處罰不是目的,關鍵是要讓漁民增強生態保護意識。”海洋與漁業廳漁政處處長邢志剛說。
粵陽江04048號漁船船主楊計華介紹說,2月6日下午2點多鐘,他與幾位漁民駕船在文昌清瀾港外10多海里的海域捕魚時,捕獲了一只12米長、1.5米高的巨型鯊魚,楊計華估計該魚重約3噸多。當天下午,他們將鯊魚拉回清瀾港,準備賣給一魚販子。魚販子后來只付給船主楊計華5000元作為燃料費。至于鯊魚的去向,楊計華稱不清楚。記者今天試圖與該魚販聯系,未果。
陽江漁民在文昌海域捕獲巨鯊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
今天上午,省海洋與漁業廳請省水產研究所兩位專家趕赴文昌,對陽江漁民捕獲的巨鯊進行鑒定。經對照現場圖片及有關圖譜,專家最后確定該巨鯊系鯨鯊。
省水產研究所資源捕撈室主任、高工陳積明說,鯨鯊體呈灰色或褐色,下側淡色,明顯黃或白色小斑點及窄橫線紋,齒細小而多,圓錐形。陳積明說,鯨鯊生活于暖溫性大洋海區的中上層,游動速度緩慢,常漂浮在水面上曬太陽。其性溫和,不攻擊人。鯨鯊在海南海域時常可見。
省海洋與漁業廳漁政處有關人士介紹說,鯨鯊屬國家Ⅱ級保護動物,并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目前列入國家保護的鯊魚有三種:鯨鯊、姥鯊和噬人鯊。另外,所有海豚和鯨魚都屬保護動物。
“當時我們不知道這是保護動物,要知道就不抓了。”楊計華說。
陳積明說,海南地處熱帶、亞熱帶,海洋生態環境優良,是我國水生野生動物品種最多、資源最豐富的省份之一,國家一、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大多數品種在我省均有分布。南海海域常見的水生保護動物有綠海龜、玳瑁、儒艮、海豚、鯨魚等。
邢志剛表示,今后漁政部門將加大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力度,印制一些列入保護范圍的水生野生動物圖譜,上船向漁民宣傳,提高其識別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能力,增強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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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鯊是巨大而無害的鯊魚,全世界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熱帶海洋。鯨鯊生活于暖溫性大洋海區的中上層,國內分布于南海、臺灣海峽、東海、黃海南部。鯨鯊性溫和,不攻擊人。體灰色或褐色,下側淡色,具明顯黃或白色小斑點及窄橫線紋。盡管體型大,但牙細小,以浮游生物及小魚為食。一般在水面緩慢游動。
鯨鯊是最大的鯊,而不是鯨,用鰓呼吸,是魚類中最大者,通常體長在10米左右,最大個體體長達20米,體重10-15噸,為魚類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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