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2010年8月6日,中國廣播網等媒體刊登了關于“西安福爾馬林泡發魷魚 監管部門無視亂象互相推諉”的新聞。吳登昌副省長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核查此事。
省政府領導批示后,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西安市食安辦、省水利廳、省工商局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省水利廳、西安市水務局、省漁政局、水產品檢測中心等部門的執法人員,對設計水發產品銷售的方欣、炭市街、胡家廟等市場及好又多、人人樂等超市進行了檢查,共發現問題魷魚40.9公斤,不合格水發海參3公斤,市場所在地工商所沒收了不合格產品,并責令銷售不合格水發產品的商戶停業整頓。西安市水務局還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水務和漁政部門開展水發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發現問題立即通報工商部門組織查處。針對當前市場水發產品監管責任問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與省水利廳、省工商局協商,明確了市場水發產品監管職責:各級水利、漁政部門主要負責市場水發產品質量監測,各級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水發產品質量監管。水利、漁政部門在監測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需要工商部門處罰的,依法移送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組織查處,并將結果通報水利、漁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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