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算申請獸藥GSP驗收的獸藥經營企業(店),要提前謀劃自身未來發展規劃,確保2012年2月底前沒有新進獸藥訂單和沒有獸藥存貨, 并從2012年3月1日開始停止經營獸藥。
農業部頒布《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廣東省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出臺后,如何讓這一強制性的政策業內家喻戶曉,確保獸藥GSP政策宣傳貫徹到位,使獸藥經營者熟悉了解獸藥GSP的內容和要求,廣東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通過簽訂責任書,發放告知書、明白紙,會議培訓、服務指導等形式,切實履行了告知義務和做好服務指導工作。
最近,廣東省農業廳又統一告知書,要求轄區內的每個獸藥經營企業(店)法定代表人和縣(市、區)農牧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同時簽名確認,內容如下:
一、現持有《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藥經營企業(店)必須于2012年3月1日前達到《廣東省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的要求,即通過獸藥GSP檢查驗收合格,并取得新版《獸藥經營許可證》后才準予經營。
二、新開辦的獸藥經營企業,必須先通過獸藥GSP檢查驗收合格,才能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
三、2012年3月1日起為期一個月,全省統一開展“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活動”,即對未通過獸藥GSP驗收合格的獸藥經營企業,予以收繳《獸藥經營許可證》,責令停止經營,依法查處無證非法經營者。
四、要向獸藥GSP過渡的獸藥經營企業(店),請自覺學習《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廣東省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獸藥GSP檢查驗收評定標準》,并按要求提升和完善自身條件,自愿申請實施獸藥GSP,并根據獸藥行政主管部門的統籌安排,配合做好驗收準備工作。
五、不打算申請獸藥GSP驗收的獸藥經營企業(店),要提前謀劃自身未來發展規劃,確保2012年2月底前沒有新進獸藥訂單和沒有獸藥存貨, 并從2012年3月1日開始停止經營獸藥。
六、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獸藥GSP檢查驗收。獸藥經營企業如同時申請獸用生物制品和化藥、中獸藥的獸藥GSP檢查驗收,可以要求省和地方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安排驗收。
知道以上告知內容,企業對關鍵的政策性規定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數,管理部門也更好開展工作。
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的嚴峻形勢,學習舉辦亞運會的“時間倒逼機制”成功經驗,采取包鄉鎮、包片、包區域等包干形式,加強督導,落實領導責任制,把貫徹實施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也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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