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按照農業部統一規定,3月1日起,所有獸藥經營企業均應達到獸藥GSP(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凡在過渡期內未通過獸藥GSP檢查驗收合格并依法取得新版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藥經營企業,不得從事獸藥經營活動。廣東堅決執行農業部規定,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把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列入省委、省政府開展的“三打兩建”活動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了6次獸藥執法打假行動,共出動獸藥執法人員98人次,檢查獸藥生產經營單位41個,搗毀制假窩點1個,涉案產品商品貨值5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共取締非獸藥GSP經營企業(店)599家。
3月1日,廣東啟動了“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月”行動,省農業廳與廣州市農業局、天河區畜牧獸醫局、白云區農林局聯合開展了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行動,35名執法人員分2個小組對天河區和白云區的非獸藥GSP經營企業進行清理,拉開了廣東“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月”行動帷幕,當天共取締非獸藥GSP企業11家。
為規范清理行動,廣東省統一了《責令停止經營獸藥通知書》和簽收回執,規范程序。對持舊版獸藥經營許可證,未申請獸藥GSP檢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統一送達《責令停止經營獸藥通知書》,告知注意事項,經當事人簽收回執后,當場收回舊版獸藥經營許可證,并對現場和倉庫進行檢查。存貨屬假冒偽劣獸藥的,按辦案程序進行處理;屬合法產品的,責令當事人不能再賣給養殖戶,7天內退回生產企業或批發商,并保留相關憑證以備查。
發證部門在清理結束后,農業部門及時將被注銷獸藥經營許可證的非獸藥GSP經營企業(店)造冊登記,通過網站、報紙等向社會公告,并通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由工商管理部門注銷其營業執照或更改經營范圍。
廣東省向全省獸藥GMP生產企業發出公開信,要求從3月1日起,全省所有獸藥GMP生產企業不得再委托非獸藥GSP經營企業代理銷售獸藥產品,之前已委托銷售且獸藥產品仍存放在非獸藥GSP企業(店)的要及時處理。對非獸藥GSP企業(店)轉入地下違法經營獸藥的,發現有本省獸藥GMP(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生產企業產品的,將追究獸藥GMP生產企業的連帶責任。省農業廳還在主流媒體上公布了舉報電話,各市縣也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方便廣大群眾向各級主管部門舉報。(廣東省農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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