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廣州番禺區水產養殖戶梁某某為防治魚病,在其承包的魚塘中使用國家禁用的“孔雀石綠”、“呋喃唑酮”等獸藥。日前,番禺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今年4月,梁某某陸續買回鱖魚、叉尾魚等魚苗在自己承包的魚塘內放養,養殖過程中,發現魚苗容易生病,便購買了“孔雀石綠”和“呋喃唑酮”粉末。
5月4日上午,梁某某將“孔雀石綠”與“福爾馬林”、水等混合稀釋后,與“呋喃唑酮”粉末一起潑灑于魚塘時,被正在執法檢查的漁政大隊執法人員和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人員查獲。執法人員當場在梁某某駕駛的木船上查獲藍色藥水270公斤、黃色粉末3 .5公斤,并提取了魚塘內的鱖魚和魚塘底泥進行檢驗。
經檢驗,藍色藥水檢出“孔雀石綠”成分,黃色粉末檢出“呋喃唑酮”成分,提取的鱖魚檢出“孔雀石綠”、“呋喃西林”和“呋喃唑酮”成分。目前,涉案的魚苗已被查封扣押。
資料顯示,“孔雀石綠”中的化學功能團三苯甲烷具有高毒、高殘留及“三致”(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2002年農業部已將它與“呋喃唑酮”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明令停止經營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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