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夏季是魚病高發期,筆者向水產養殖戶們提供一些用藥禁忌。
一、忌不對癥下藥
魚生病后,要根據魚的癥狀、品種、水質和飼養管理情況,準確診斷,對癥下藥。病因不明確時,切忌亂用藥。
二、忌陰雨天或缺氧浮頭時用藥
陰雨天池水溶氧低,用藥后易加劇池水缺氧,所以應選擇晴天用藥。如果在魚浮頭時用藥,藥物分解過程中缺氧,這樣極易造成魚大批死亡。
三、忌用藥量不準
全池潑灑的藥物一定要按照藥物使用說明,計算好池塘面積、水深、用藥量。如果用藥量過少,則起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過多則易照成藥害。
四、忌同時潑灑多種藥物
當魚池同時發生幾種魚病,需用不同藥物進行治療時,應錯開時間使用,有些藥物之間會發生化學反應,導致藥效降低,或產生副作用。常見藥物中不能混用的有:漂白粉與生石灰,硫酸銅與生石灰,敵百蟲與生石灰。
五、忌使用失效藥物
使用過期,失效的藥物達不到防治效果,因此養殖戶在用藥時要注意藥品的生產日期及質量。如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呈粉末狀不結塊,結塊的則失效;有效的生石灰是成塊成團的;硫酸銅是呈藍綠色結晶狀,呈鐵銹狀的即為失效。
六、忌使用未溶解的藥物
用藥時要根據固體藥物的特性,用開水、溫開水或河水充分溶解后才可使用。帶有未溶顆粒的藥液禁用,以免降低藥效和魚類吞食后引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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