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保養殖設施裝備安全。及時搶修道路、電力設施、池埂、堤壩、進排水口設施等;加高、加寬、加固池埂、堤壩,防止再次潰口或沖毀;清理池“三溝”和外渠,搶排漬水,防止內澇。
2、配備防逃攔魚網片。對已被水淹或暫時難以排出多余積水的養殖水體,要加固防逃網片、潰口處攔網以及大水面網攔設施,以減少養殖品種逃逸。
3、保證災后補足魚種。水災過后,采取補放魚種或并塘的辦法,保持魚池中合理的養殖密度。
4、加強養殖水質調控。定期消毒水體、殺滅細菌,防止暴發魚病、傳播疫情。
5、注意池塘消毒與免疫。在飼料中適當添加復合維生素、免疫增強劑、大蒜素等,改善魚類消化能力,增強魚體抗應激能力和抗病能力。補放魚種時,對食場、工具、飼料、肥料等都要進行消毒。
6、科學用藥防治魚病。應特別注意對多發病、常見病的防治工作,如細菌性敗血癥、草魚細菌性三病(赤皮、爛鰓、腸炎)等。
7、加強巡查防止泛塘。堅持早中晚各巡塘1次,科學使用增氧機或加注新水,避免泛塘死魚情況的發生。增氧機合理開機時間為:晴天中午開,陰天清晨開,傍晚不開,浮頭之前開,連綿陰雨半夜開,魚類主要生長季節堅持每天開。
8、合理調整投飼技術。災后的投喂要適當增加蛋白質含量高的優質飼料,適當控制投餌量。⑴減少日投飼量(調減日投喂量10%~15%),水質清新后恢復正常用量;⑵盡量不施肥;⑶投喂時間改為早、晚投喂,時間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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