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夏季是魚類生長旺季,也是魚病流行季節,定期對魚塘施用藥物,可殺滅魚體表、鰓部及水體中的病原體,防治魚病效果顯著。但如果施藥方法不當,不但起不到防治魚病的效果,還會適得其反,加重魚病,甚至造成嚴重的死亡。因此要重視高溫季節魚塘施藥問題。
一、注意對癥下藥 一般對瀕于死亡的病魚或死亡而未腐變的魚尸,要對其體表、鰓絲、肌肉、內臟等部位進行肉眼檢查或鏡檢,診斷出該病是寄生蟲病、細菌性病、病毒性病還是并發癥,然后再針對性選擇對癥藥物,才能有效提高防治效果。
二、注意正確選用施藥方法內服、外用藥物常受一定條件限制。當魚塘平均水深不到1米,水溫30℃以上,防治魚病不可全池潑灑,否則,容易引起死魚。在魚病嚴重、魚兒不肯吃食的情況下內服藥物只會造成浪費。
三、注意治病療程要足 一般對于寄生蟲病,使用殺蟲藥物1-2天為1個療程;細菌性、病毒性疾病一般要用3-5天為1個療程,間隔7-10天再進行鞏固,可以起到治療目的,防止再發病。
四、注意用藥量要準確 因為一些殺滅病原體的藥物濃度接近于魚類的致死濃度,濃度太大,池魚的安全就不能保證;濃度太小,則殺滅不了病原體。因此,全池潑灑藥物時,要先準確計算水體體積,施藥濃度要按常規下限量或減半使用較為安全。內服藥物也要準確稱量餌料藥物量,然后按比例進行拌餌。
五、注意堅持“內服,外潑、殺蟲”三結合 貫徹先消毒,再殺寄生蟲,后用藥治療原則。
六、注意交替使用藥物 同一種藥物長期使用,會使病原體產生抗藥性,應注意選擇多種藥物交替使用,以提高對魚病的防治效果。
七、注意按說明書要求用藥 要按照說明書操作規程配制成藥液或藥餌后再用藥。尤其對進行全池潑灑的藥物要充分溶解,否則,潑灑液中留有顆粒藥物,會使魚兒當餌料誤食,造成中毒死亡。
八、注意藥物是否過期 過期魚藥一般有效成分多已分解,有毒物質明顯增加,如果使用往往會造成大批魚苗、魚種中毒死亡。
九、注意混合藥物的拮抗作用 當魚同時發生幾種病時,不要盲目將藥物混合使用,因為有的藥物混用后會產生化學反應:1)使藥效增強,如漂白粉與食鹽、漂白粉與硫酸銅等混用藥效增強;2)互相抵消而使藥效減弱甚至消失,如漂白粉與生石灰、敵百蟲與生石灰不能混用。
十、注意施藥時間 在陰雨天、大風天氣、清晨、魚浮頭、饑餓時,除了潑灑治療浮頭的藥物和投喂藥餌預防疾病外,其它藥物均不能在此時潑灑。施藥時間要避開中午陽光直射,宜在晴天傍晚進行。并且潑灑時要從上風處逐漸向下風處潑灑;藥餌要投在魚塘邊、魚經常吃食的地方。(摘自齊魯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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