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質量安全目標
(一)出口水產品的優等品率及安全達標率。
2007年全國養殖鰻鱺、對蝦、羅非魚、大黃魚、河蟹、海水貝類產品全部達到安全標準要求。
(二)出口水產品的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基地)個數
在全國建立80個出口水產品的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基地),20個標準化加工企業。
(三)加強出口產品認證及品牌認定工作
到2007年,90%以上的出口水產品通過HACCP質量認證;70%以上的出口水產品通過品牌認定。
推進措施
(一)標準的制定和配套完善
要加大《優勢出口水產品養殖區域發展規劃》配套標準的制定,按照對出口水產品實行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的需要,加快漁業水域環境質量、生產投入品、養殖技術規范、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疫方法等標準的制定修訂,建立健全完善配套的產前、產中、產后水產標準體系,使出口水產品生產和管理各環節都有標準可依。要抓緊水產品養殖用水與排放要求、出口水產品養殖及加工技術規范、鮮活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指標、藥物使用及殘留檢測方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方法、水產品質量認證規范和水產品加工過程保鮮劑、消毒劑、防腐劑使用準則等標準的制定,同時對現行標準中與《優勢出口水產品養殖區域發展規劃》不相適應的標準進行修訂,要盡早完成基礎性標準的修訂,為其它標準的修訂提供前提條件。
(二)推行標準化管理,建設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基地)
加大生產環境的治理力度,從源頭上保證產品質量的安全,重點要加強產地環境保護、加強投入品的監管、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管理、加強水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強化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健全預測、監報體系。
(三)完善水產品質量檢測體系
在現有的國家及部級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的基礎上,設立10個省級水產品質檢中心,45個地市級水產品質檢中心,并在出口水產品的重點產區建立一批縣級質檢站,形成一個完善的檢測網絡。主要任務是對水產養殖病害進行測報,進行疫病檢疫和防治;養殖水域環境進行定期監測和公告;開展漁藥、漁用飼料的臨床實驗;對養殖、加工產品進行質量檢測。建立定期上報制度,及時匯總、掌握全國水產養殖情況,有效控制水產養殖產品漁藥殘留,促進水產養殖產品質量的提高。
(四)在全國主要生產地區實行例行監控制度
全面啟動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充分發揮各級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作用,在主要水產品生產地區以無公害標準為依據加強對水產品質量的例行監控制度。主要針對水產品中的藥物殘留(特別是抗生素類物質、激素類物質)、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有害微生物等的監督檢驗,同時也要加強對產地環境(對養殖場的養殖水質及養殖排放水進行監測,特別要加強對貝類養殖水質監測及發生赤潮海域的監測)、投入品(嚴格苗種、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保鮮劑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特別加強對禁用藥及激素類物質的監測)等方面的監督。
(五)加快水產品質量認證進程
以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和標識認證為基礎,在水產品生產過程中推行GMP(良好操作規范)、GAP(良好養殖規范)、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無公害水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多種形式的質量認證和管理工作,將HACCP的推廣應用到水產養殖過程,特別是對工廠化養殖的生產基地,提高我國養殖水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對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生產基地或經市場檢測符合無公害產品要求的水產品,實行標識管理,并對水產品進行原產地標識,鼓勵地方特色產品打品牌戰略,以產業優勢為基礎,使地方的特色產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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